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0:12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10-06 17:35
公安不能监听微信通话,但是特殊情况可以。具体分析:
1、每一个公民对自己的个人通信信息享有隐私权,享有不受他人干涉以及不被他人或公众皆知的权利。
2、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如果微信聊天的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有关重要的刑事案件的侦查线索等。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采取技术侦查手段“,即可以对这个微信号采取监听、控制、复制聊天信息等技术侦查手段。
3、这个手段可以追踪手机的位置(这时候既是关机也没有用,一样能追踪到),监听的通话,拦截的微信。在启动技术侦查手段之前的一定时间内,通话和微信内容(无论收发)都会被保存到一个为了提供通信服务公司的计算机上。所以要查出短信和通话内容并不困难。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平时正常的微信聊天,不涉及相关案件,不违反法律,那么任何人无权监视、监听、追踪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10:36
法律分析:如果微信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重要的刑事案件侦查线索,县级以上*机关可以对这个手机号码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这个手段可以追踪你手机的位置(既是关机也没有用,一样能追踪到),监听你的通话,拦截你的微信。在启动技术侦查手段之前的一定时间内(具体多少时间不清楚),通话和微信内容(无论收发)都会被保存到一个为了提供通信服务公司的计算机上。所以要查出短信和通话内容并不困难.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本条变迁条文释义智能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