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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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2 02:43
陕西省的营业执照不能全国、或者全省通用。
由各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明有“经营场所”。这就说明该营业执照只能在注明的经营场所进行经营。执业者变更经营场所的,需要到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