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21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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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01:47
(一)办公室
负责省妇联的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事务管理工作;开展妇女儿童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重要文件及文稿;承办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简报、档案、机要、保密、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审计、安全保卫及基本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后勤服务的规划并协调监督。
(二)组织联络部
负责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及机构、编制、职称、工资、出国政审、人事档案等工作;协助管理地级以上市妇联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协调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妇联组织建设,联系社会各界妇女组织;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海外妇女的联谊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工作。
(三)宣传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和实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组织“三八红旗手”的评选表彰工作。
(四)城乡妇女发展部
负责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指导各地妇联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加强妇女知识技能培训,促进妇女健康素质和技能提升;推动妇女平等广泛就业,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
(五)权益部
负责参与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与修改,参与有关的普法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推动妇女群众自治组织的建立与发展;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参与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妇女援助和社会服务;开展社区维权工作。
(六)儿童部
负责参与有关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开展女童工作,促进女童发展;指导妇联系统自办园所及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的工作;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参与推进校外教育,开展社区儿童工作,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机关*、机关工会
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工会、计划生育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