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期10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24 12:2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07:34
法律分析:
1、目前有部分土地证到期的城改房土地使用性质是国有划拨,划拨得土地当初开发商是从国家那里无偿获取的,没有支付土地转让的费用。2、如果这国有土地划拨性质的城改房土地证到期,还想要继续续期,那么就要将城改房土地证上写着国有划拨字样的房子假如要转为国有出让。这样土地证到期的商业用房在转为国有出让后,可重新取得70年使用权。3、依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则: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商定的运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求继续运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商业用房土地证续期,除依据社会公共利益需求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4、经过批准准予请城改房房土地证续期的,应当重新签署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按照规则支付土地运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商定的运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求继续运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商业用房土地证续期,除依据社会公共利益需求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衍生问题: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内容,依法确定建设地块的规划条件(图则)。建设地块规划条件(图则)的确定,应当遵循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的使用强度、适当兼容使用各类建设用地、充分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协调布置各类市政设施的原则。土地储备项目需要进行前期开发整理的,由土地储备机构或者其委托承担土地前期开发整理任务的单位,持申请书、土地储备项目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确定建设地块规划条件(图则)。土地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抄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向土地主管部门一次性出具建设地块规划条件(图则)。未确定规划条件(图则)或者规划条件(图则)违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图则)确定后,一年内未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须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重新予以确认。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