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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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3 01:01
不动产*是地税部门的*,专门用于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业务使用的,开发商开的,就是不动产*。二手房是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开的,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行业开的*,就是不动产*。二手房有了不动产*,可以说明已缴纳契税等相关税收。
2007年2月15日启用,从 3月1日起 ,凡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含预收款)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到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广,不动产*正式停用,改为开具**。
扩展资料:
新的**领购方式
一般情况下,企业刚开始领用的*数量是25张,若不够用,可申请增量或增版。
增量:适用于金额不高,但是开票量大的公司,如:小商铺。
增版:适用于客单价高的企业,这类企业的特点是金额大,但开票量相对较小。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
据及其他有关*税务资料者。上述其他有关*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
3.借用他人专用*;
4.向他人提供虚开的专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不动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专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3 01:02
不动产*是地税部门的*,专门用于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业务使用的,开发商开的,就是不动产*。二手房是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开的!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行业开的*,就是不动产*。二手房有了不动产*,可以说明已缴纳契税等相关税收。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3 01:02
到地税工,销售不动产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0.5%,所得税各地不太一样(核定的利润率不一样)大概2%左右,土地*一般用核率的1.5%,再是印花税好象是万分之零点五。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3 01:03
开不动产统一* 在地税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3 01:03
是在地税局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