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8 03:3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0:07
我国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立案规定: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二)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八条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