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单位要求试工两三天,可以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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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9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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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3:36
小红,人事行政经理,刚从一家单位出来,赋闲找工作中。
前两天面试一家单位,感觉还不错。 对方有意录用她。
但小红的简历,确实不怎么好看,最近三四年的变动比较大,都不满一年,特别是最近两年工作经历,都是几个月。 应聘单位非常担心她的稳定性。
小红也解释,其实最近三家单位的离职,非她主观原因造成。一家是因为疫情影响,拖欠工资严重。 另一家是规模太小,发展受限,双方协商离职的。 最近一家单位,因为内部改革大调整 ,整 合了一些岗位,又不得已离职。
应聘单位提出: 能否先去公司去了解三五天,相当于试工,双方加深了解,然后再确认正式录用。 如果正式录用的话,三五天也计算在考勤里面,可以结算工资。 如果三五天了解下来不合适,就不支付工资了,因为三五天其实也做不了什么事情,谈不上什么贡献。
当然,在试工前跟小红谈好了入职后的工资待遇,小红也接受的。
小红想,自己又不是工人,为什么要试工?而且三五天也看不出什么东西啊? 自己还要付出上下班路上的成本,时间成本等。
不接受!
读者君,换做是你,会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