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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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7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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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17 07:37
债券业务涉及的知识要点比较多,如果缺乏实践操作经验很难理解其具体的内涵;但是,单纯依赖实践操作经验,亦很容易导致对问题的认识过于片面、缺乏应变能力。因此,我们需要偶尔从实践中跳脱出来,总结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许就能有更开阔的认知。本文拟就“如何确定发债规模”这一问题做一番探讨。
一、
引 子
先看一道保*试模拟题:
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70亿元,2018年3月31日净资产为100亿元,2015-2017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2.5亿元。甲公司拟申请发行绿色债券,项目总投资额为45亿元,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5%,则甲公司企业债券最高发行额度为()亿元。
A. 28
B. 31.5 C.
36 D. 50
本题的考点——如何确定发债规模,这是债券业务中最常见的问题,可以说从债券承揽阶段提供方案就必须要确定发债规模。
二、
常见操作手法
尽管上述问题如此重要,但我敢肯定很多债券从业人员并没有系统的思考过债券发行规模是如何确定的,很多时候只是依照前人的操作步骤执行:
第一步:初步确定发债规模,一般区县级首次发债可以做到10亿,后续发债5-8亿较为常规,更优质的市级或者AA区县平台,发债规模可以做到15-30亿。
第二步:看净资产调增的空间。如果已经发过债且公开披露审计报告,一般是无法对发行人净资产做较大的调整,因此,公开发债规模的确定要严格遵守“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这一*。如果首次发债,净资产一般是按照第一步确定的发债规模去匹配。
第三步:看净利润调增的空间。同理,如果已经发过债且公开披露审计报告,一般是无法对发行人净利润做较大的调整,因此,公开发债规模的确定要严格遵守“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这一*。如果首次发债,净利润一般也是按照第一步确定的发债规模去匹配。
第四步:其他因素与发债规模匹配。如果因净资产或者净利润调增受限、导致发债规模过小或者根本无新增发债的空间,这时候主办券商通常会建议“非公开发行债券”,以规避净资产与净利润的*。此外,不论是否公开发行债券,“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这一要素在债券发行中通常都不构成障碍——确定好发债规模,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匹配。匹配的方式通常包括做大单个募投项目以及包装多个募投项目以做大总投规模,等等。
三、发债规模与哪些因素挂钩?
抛开实践中各种“灵活对策”不论,根据现行的*规定和窗口指导意见,确定发债规模与下列因素挂钩:
1. 净资产:公开发行债券,当前累计债券余额(包括本次债券发行额度)不得超过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有效净资产的40%。实践中,净资产通常是根据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数据来确定,采用最近一期数据的几乎没见过。
2. 净利润:公开发行债券,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即利息覆盖倍数为1倍)。注意,这里采用的不是“累计债券利息”、而是“本次债券利息”。实践中,如果存在连续发债且上次发债的利息未体现在本次发债提供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中的情况,在计算利息覆盖时将被要求两次发债规模合并计算。此外,大公募公司债(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公司债)利息覆盖倍数要求为1.5倍。
3. 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金制度的要求。除绿色债券和项目收益债外,原则上累计发行额度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70%。具体而言,参考《*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4. 非公开发行债券:以往,非公开发行债券(公司债、企业债和PPN)均不考虑净资产和净利润情况,完全依赖发行人信用发行。但是,根据近期中债登(国家*委托中国债券登记结算公司来做部分企业债券的实质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券(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当前累计的非公开债券余额(包括本次债券发行额度)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60%。
5. 累计公开发行债券余额:包括:(1)本次申请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余额;(2)发行人已公开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3)发行人(合并口径)为合并范围之外的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4)担任公开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差额补偿人,按债券额度的三分之一计入累计债券余额。(5)如果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只需计算公司债和企业债,不计算中期票据规模。
6. 其他因素:包括:(1)特殊债券品种在具体指标上的不同,以绿色债券为例,其募投项目总投资的80%可以使用债券发行资金;(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GDP情况,实践中一般参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GDP,单次发债规模不超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GDP的8%,但这并非强制性的;(3)无效净资产的扣除,由于早期对公司做大资产没有进行有效约束,导致存在将公益性资产和无土地证或者没有缴纳出让金的划拨地块等入账的情况,需要扣除这些无效净资产重新计算有效净资产。
四、
总 结
回到本文开篇的例题,答案相信各位已经心中有数了,仅考虑净资产、净利润和募投项目总投三个要素,发行额度最高为36亿元。确定发债额度看似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问题,我们仍然应该持有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的态度,这样方可理解实践操作中一系列倒推、匹配的做法是基于什么原因、达到什么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