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30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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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14:54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被告在服刑的,按正常程序到*起诉即可,*会依法进行处理,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人民*可以到监狱、看守所等羁押场所内开庭,这也可以体现出*审判工作的便民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