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流程步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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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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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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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5、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7、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首先得具有两个条件:(1)已领取房地产权证;(2)房屋的权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予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予登记。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