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一步把你拉进圈套!“套路贷”都有哪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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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2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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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3-02-07 04:53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7 02:01
“姐,利息很低的 贷款 考虑一下?” “哥,有资金需要吗?” 这样的推销电话,是不是接到过很多?小心,有可能是陷阱。
据警方分析,套路贷给受害人“下套”,通常都是按照以下套路:
第一步: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
那些很亲热的“姐啊”,“哥啊”的电话,就是迈向陷阱的第一步。实际上这类公司都是没有金融资质的。
第二步:签空白合同。
如果你表示需要贷款,他们会让你签贷款合同,嫌疑人会拿出一叠厚厚的空白合同让受害人签字。因为合同内容太多,且急于用钱,受害人都不会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而嫌疑人之后可以在合同上随意添加内容,包括出借人、借款时间、利息额度等重要条款。
而且,这些合同上写的贷款数额并不是你拿到手的金额,真正拿到手的钱要比合同贷款数额少很多。比如,合同写贷款10万,在扣除所谓“保证金”“服务费”之后,被害人拿到手的可能只有两三万。
第三步:制造一个“证据链条”。
除了合同,嫌疑人还会要求被害人签一些法律文书,比如房产抵押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有的还会要求被害人一起去办理这些合同的公证手续。
另外,嫌疑人会先把贷款金额全部转给你,然后让你去取钱,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实际上,取来的钱要还给他们。
有部分是通过现金交付的,嫌疑人会让借款人抱着现金照相,以制造被害人取得所有借款金额的假象。
第四步: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违约。
嫌疑人会通过种种手段,让借款人“违约”。
即便借款人到期想主动归还借款,嫌疑人也会故意“玩失踪”,不接电话,一直等到合同超期后才出现。
之后,嫌疑人便单方面宣称、认定借款人“违约”,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 手续费 ”等,这些费用往往比借款金额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借款人很难一次性还清。
第五步: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嫌疑人会介绍其他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这类公司其实都是一伙的,只是在外用了不同的名称。说是“平账”,其实就是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让借款人陷
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里。
第六步:软硬兼施“索债”。
嫌疑人之前的种种套路,都是为了最后一步,索债。
索债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利用之前制造的抵押合同、银行流水等虚假书面证据,向*提起诉讼,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要求*保全、拍卖当事人名下的房、车等财产用于还债;
二是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电话轰炸等各种非法手段,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借款人施压,强迫对方偿还“债务”。
套路贷的三种类型
从目前*机关侦破的案件来看,套路贷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房贷”
这类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盯上的是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名下的房产,会通过虚增债务的方式,让受害人将房产作为抵押,最后以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占有受害人的房产。
二是“ 车贷 ”
这类案件是针对名下有车,尤其是豪车的受害人。
套路贷团伙往往以“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等幌子诱骗受害人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之后再以超期、违约等理由,强行扣车、拖车。
车贷中还有一种被嫌疑人内部成为“吃快餐”的套路,即签订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就制造违约借口,单方认定违约,随后扣押车辆,通过所谓的协商、谈判、调解等手段敲诈受害人。
三是伪装成普通“民间借贷”
这类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的目的是占有受害人的现金、存款等财产,在确认从被害人处有利可图后,嫌疑人会以一张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合同为诱饵,受害人签订后,再层层加码、虚增债务,最后通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迫受害人还款。
“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 这样的广告背后 是一个个大坑
二百余人,涉案资金一千余万元。
经过近一个多月的侦查,3月15日,西湖警方对这起以“套路贷”手段实施诈骗、敲诈勒索被害人的犯罪团伙实施抓捕,一举捣毁了以陈某某、来某为首的车贷型“套路贷”犯罪团伙。目前,该案已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
推销低息贷款的陌生电话、马路边随机分发的贷款广告、鱼龙混杂的小型 网贷 平台……都暗藏玄机和套路。
套路贷和高利贷以及一般民间借贷是有区别的。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 利率 范畴内盈利;高利贷是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套路贷目的不在于“吃本金”、“吃利息”,而是通过一步步设套,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本质上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去年初,陈某某、来某等人在西湖区开了一个“杭州九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始从事“车贷”业务。
从外表看,这个公司还蛮正规,有财务组、“法务组”和三个业务组。
业务组负责寻找客户、谈借款条件、家访验车,由财务组签订合同、收放款、催款,“法务组”就负责公司法律业务。
来某担任公司总负责人。
之后,陈某某等一批人先后离开“杭州九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又在拱墅区成立了“杭州立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陈某某任法人代表,也是做“车贷”。
去年12月15日,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资金的蒋先生经人介绍,找到了陈某某开办的“杭州立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打算将自己的宝马三系轿车作抵押。
这家公司的人在蒋先生的宝马车上安装了GPS追踪器,他们说,这是行规,因为不扣车,所以要通过这个手段监控被抵押车辆。
收取“平台管理费”、“上门费”、“服务费”、“GPS安装费”、“利息费”等各种名义费用8千元,并且还要以“保证金”的名义增1万元合同金额。也就是说,虽然蒋先生与该公司签订了5万元的借款合同,但实际到手借款才3.2万元。
由于急需资金,蒋先生也只能接受这样的霸王合同。
同时,该公司与蒋先生进行相关口头约定,约定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半月一付,期限4个月,每期付息5千元。
今年1月14日,在被害人蒋先生支付第2期利息后,该公司以付息超期21分钟为由,认定蒋先生违约,
认定蒋先生“违约”后,该公司强制拖走扣留了蒋先生的宝马车,要求偿还虚高借款合同金额5万元,并索要“违约金”1.2万元。
最后,蒋先生被这家公司陈老板威胁施压,并通过扣车、聚众造势等手段迫使他支付4.5万元将车赎回。除了涉及法律的追债手段由“法务组”来做,有些公司还有一批人负责威胁、强扣等追债行为。
经查,2015年至今,该犯罪团伙涉及已完成的“车贷”客户信息
老百姓如何判断、防范 “套路贷”?
“套路贷”其本质是违法犯罪。
实施“套路贷”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而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假借所谓贷款业务,实则设置“低门槛违约条件”“高金额违约责任”的陷阱合同,再制造各种理由认定被害人违约,并以处理车辆相要挟,敲诈被害人财物。
发现这几个特征就要提高警惕了:
一、贷款条件特别好。
如果贷款公司给出的条件特别吸引人,比如利息特别低,“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这个时候心里就要有数了,天上不会白掉馅饼。
二、签的是“阴阳合同”。
给你的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符。
三、单方面认定违约。
如果被对方单方面无理认定违约且不容置辩,那么八成遇到“套路贷”了。
警方表示,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必须提高警惕,在保证安全前提下保留证据,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