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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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0:16
法律分析:在少数的保险理赔过程中,也有出现争议或是纠纷的情况,对于保险公司来讲,是不希望发生这一类事件的,因为任何原因的争议或纠纷,都会为被保人带来不愉快,也会给保险公司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许多公司都有一定的通融赔付准备金。只要不是原则性错误或是赔付数额比较大的案件,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运用通融赔付的手段予以处理,来缓和争议。当然,如果是针对原则性的争议,就不能采用通融赔付的方式。通常是会以保险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来进行解决。对理赔争议的解决程序,一般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如果被保人或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有异议时,可遵循的原则是:先协商再调解;调解无果再仲裁;仲裁不服最后才对簿公堂-诉讼。诉讼的结果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