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员岗位应知的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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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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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0:4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仓库管理员岗位工作关系、任职要求、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职责权限、考核方式。
2 岗位工作关系
直接上级:后勤主管。
直接下级:无
平级关系:各部门管理员。
3 任职资格要求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物品验收入库
1)对单验收:对照进货通知单的品名、规格、质量、价格等逐项检查商品,注意有无单货不符或漏发、错发的现象。
2)数量验收:一般是原件点整数、散件点细数、贵重商品逐一仔细检对。
3)质量验收:通过感官或简单仪器检查商品的质量、规格、等级、价格,如外观是否完整无损、零部件是否齐全无缺、是否变质过期、易碎商品是否破裂损伤。
4)数量在100件以上的验收5%;10-99件的验收10%;10件以下的全部验收。
5)入库物资规格、型号、数量正确,质量符合要求,方能验收入库。
6)对符合要求的材料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员自留,一份仓库管理员自留记账,一份交给出纳报帐)
7)验收一般应在当天完成,大批量进货三天内验收完毕。
8)采购的材料一律进仓库。(除库外堆放的物资,如:黄沙、石子、砖块等土建材料)
9)材料进库时,在存货卡上按其数量加,发出时按数减,并结出余数,标在存货卡上。
存放
1)一律按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等集中按固定位置摆放。摆放要整齐,不能积压的材料要用层架平放。
2)材料分类摆放,易碎、易燃、易挥发的材料应隔离摆放。
3)采取防护措施,做到防锈、防潮、防霉、防老化,做好虫、鼠防治工作。
4)对保管条件发生变化(高温、潮湿等)影响材料安全的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采取措施,以便及时纠正,确保材料的储存和保养质量。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0:46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使职工全面了解物流分公司仓储科仓库管理工工作作业全过程,明确其工作步骤,掌握本岗位作业流程及保管物资特性、要求,安全、有效地服务生产,确保仓储任务的高效完成。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物流分公司仓储科仓库管理工岗位。
2、引用文件
2.1 物流分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2.2 责任事故管理标准
2.3 岗位工作(作业)标准管理办法
2.4 仓储科管理职责
3、岗位描述
负责物资的入库、保管保养、出库、记帐及库存储备预警工作,保证保管发放物资安全,质量合格。
4、主要工作责任及权限
4.1 严格遵守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库房物资入库验收、储备管理、领发出库工作。
4.2 针对仓库物资特点,及时做好入库、储存与出库等统计报表和台帐。
4.3 根据物资特性做好定置管理,做到帐、卡、物、资金四相符,定期进行储备物资的清理、维护、保养,杜绝和降低物资自然损耗,存放物资完好率100%。
4.4 及时反映储备状况,对于物资处于超高、过低储备,报警率100%。
4.5 按规定进行盘存、盘点工作,准确、及时反映库存动态。
4.6 坚持质量标准,确保工作质量,服务质量。
4.7 执行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库房整洁、安全文明。
4.8 有权拒绝手续不齐全的收货、发货工作。
4.9 有权拒绝使用单位在领料过程中的无理要求。
4.10 有权拒绝对质量存在缺陷或规格型号错误的物资的入库。
4.11 有权拒绝价格不清、费用不明的物资的账务处理。
4.12 有权对超高、过低储备进行逐级反映。
4.13 有权要求对工作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5、人员素质要求
5.1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5.2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本岗位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5.3 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了解环境和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5.4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6、工作内容
6.1物资验收入库
6.1.1外购物资的入库依据是合同、质检单、计量单等。转移入库的依据是“物资内部转移单”。
6.1.2外购材料、备件在入库前,经质检工进行质量检验后,仓库管理工核对收货合同、质量检验报告单、货物清单、合格证、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是否与实物相符,确认无误后打印验收入库单,及时登记入账(包括手工账本及计算机系统账本)。如无合同或无质检报告单的禁止办理入库手续。对随货附来的说明书、合格证、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要进行妥善保管。
6.1.3验收时如有数量和质量异议以及途损、计量差等,仓库管理工应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给质检工,并经相关科室及分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处理。在异议处理之前不允许混堆、混放、发放。
6.1.4因生产和检修急需物资,不能按正常程序办理的,经分公司领导审批后可先直达现场,仓库管理工协助,并及时补办手续。
6.1.5对超储备定额的物资,仓库管理工有权拒收。确属生产需要的,由班组报科室,再由科室报供应部,经分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入库手续。
6.2物资保管、保养
6.2.1物资验收入库后,仓库管理工应按各类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通知相关人员配合到位,分别进行加垫通风、清洁、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做到“四号定位”;“五五摆放”;“三清”;“二齐”;帐、卡、物、资金四相符。
6.2.2 限定时效的物资,应在到期前的30天向科室领导汇报;特殊及贵重物资实行专库专柜加锁保管;化学药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品按有关规定隔离存放。
6.2.3库存物资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达到“四无”、“十不”要求,做到材质不混、名称不错、规格不串、数量准确;帐、卡、物、资金四相符。
6.2.4库存物资应按定置管理图进行分区存放,露天存放要堆码整齐,清沟留道,充分利用仓储面积。
6.2.5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严禁烟火。仓库管理工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6.3物资出库
6.3.1物资发放原则上坚持“先进先出”原则,即先入库的先发放使用,后入库的后发放使用。
6.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分公司持“物资调拨单”按关联交易的规定办理出库手续。
6.3.3 库房通过“物资内部转移单”进行物资的移库、调配。
6.3.4 用料单位持“物资领用单”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
6.3.5仓库管理工核实领料人员身份后,严格凭经用料单位审批的“物资领用单”进行物资的发放。
6.3.6未经质检工或仓库管理工检验、验收的物资,原则上不得发放。如生产急需,由供应部报公司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发放。
6.3.7供货单位直接送货到用料单位的物资,须通过质检工、计划员、仓库管理工和用料单位人员现场办理交接发放,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出库手续。
6.3.8 库房严格凭物资的出库单(包括内部转移和外拨单)进行物资的发放。遇中夜班、双休日等特殊情况下,因生产或检修抢修而急需发料且暂时没有办理出库单的需经部领导同意后才能发料,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出库手续。
6.3.9危险化学品的发放要建立登记台帐,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流量、流向和用途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进行监督检查。
6.3.10 易燃、易爆、剧*的发放,必须两人同时作业,一人发放另一人核对清点。
6.3.11 对专控物资、公私两用物资及非生产性物资的发放按公司、部有关规定执行。
6.3.12 用料单位领用后未用完的物资,可办理红单退库。退库物资须经供应部计划员鉴定,质量完好,具备再次使用的条件,并经分公司领导同意后,库房方可办理退库手续。
6.4物资账目及计算机管理
6.4.1班组根据公司财务部及专业部门的规定分类建立账本,进行账本、单据的管理及月度核帐盘点。
6.4.2账本、单据要做到日清月结,齐全准确并按规定保存。登记到手工账本的各种数据,要同时录入到计算机管理系统,保持手工账本和电子账本数据的一致
性和准确性。
6.4.3 库房每月在财务部门对账册、单据进行稽核后,核对资金收发存情况,按库房、账本的分类,填写“收发存月报表”,全面反映库房当月的物资管理动态。
6.4.4 库房须通过“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将所有物资的编码、库存数量、定额、计划价基础数据及时输入计算机,做到日清月结;入、出库手续须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并及时打印单据作为财务结算凭证。计算机数据须与财务核账数据保持一致。
6.5物资的清仓与盘点
6.5.1 库房坚持收发盘点、轮番盘点和全面盘点的盘存规定,日常对有动态的物资进行清点,每月底及年终对所有物资进行全面盘点。
6.5.2 盘点时要核实库存数量与帐、卡是否相符,物资有无损坏、失效情况,对实物盈亏要查明原因,并向科室据实上报。
6.5.3 库房应尽量避免物资的积压,出现积压后,应及时向科室报告。
6.6统计报表
6.6.1 收发存日报表每天16:30分前报科办。
6.6.2 收发存月报表每月24日前报科办。
6.7 物资储备预警、报警
6.7.1 根据部及相关科室下发的物资储备定额建立、完善预警、报警工作。
6.7.2凡是物资储备高于最高储备、低于最低储备的,仓库管理工要及时进行预警、报警,经科室汇总后,将信息传递供应部专业科室。
6.8 完成科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7、应急预案
7.1.1 库房火灾事故.
7.1.2 发生火情,当班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冷静处理。
7.1.3 立即切断电源开关,防止引发连锁反应。
7.1.4 对火灾进行初期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扑灭火源。
7.1.5 向部事故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
7.1.6 疏通安全通道,对周围人群进行疏散。
7.1.7 对火灾中的受伤人员进行检查、救治。
7.1.8 确认火灾扑灭。
7.1.9 清理现场。
8、检查与考核
8.1本标准由科分别按各自职责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检查与考核。
8.2 仓储科每月组织对库房的物资管理工作及日常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管理、物资保管、帐卡物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等,要建立详细的检查记录。未组织检查扣责任科室100~200元。
8.3 由于物资编码不完整、合同未及时传递等原因而影响计算机系统内办理入出库手续的,每发生一次扣责任人20~100元。未在系统内及时办理入出库手续或录入数据的,扣责任人20~100元。系统内月度收发存数据与账本不符的,视数据差异程度扣责任人50~100元。
8.4 无合同入库以及无质检依据擅自办理入库的,无审批手续擅自发料的,每发生一次扣责任人100~200元。
8.5 由于物资保管不善,造成物资丢失、损坏、失效以及其它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考核责任科室。出现较大盘亏的,按公司《责任事故管理标准》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8.6 由于服务质量差,被投诉属实的,扣责任人50元。影响比较恶劣的,扣责任人100元,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换岗或待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