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寻衅滋事公家起诉要判刑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0:00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48

  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应该属于公诉案,要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的,法定刑五年以下。如果37内没出来,就以为这逮捕了,然后是长时间的羁押,估计五个月左右*会开庭审理。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肆意挑衅,横行霸道,随意殴打伤害无辜,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的问题是:

  1 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在客观上须有寻衅滋事,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的行为具体表现为:(1)随意殴打他人;(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4)在公共场所起哄*。上述行为既可由个人单独实施,也可以结伙或者聚众实施。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2 上述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主要指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者随意殴打多人的;经常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后果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量较大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

  3 本罪的罪过形式为故意,且行为人通常是出自蔑视法纪,显示威风,寻求精神刺激,报复社会或者发泄不满等动机。

  4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5 随意殴打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强拿硬要的,属于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的想象竞合犯,按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应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定罪处罚,而不定本罪;以暴力或者其他强制方法追逐、拦截妇女的,属于本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法条竞合犯,应以其中特别法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定罪处罚。

  6 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犯本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所谓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打群架,破坏公共秩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寻衅滋事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为了填补精神上的空虚,或者为寻求精神刺激,发泄对社会的不满,或是为了在某一地区称王称霸、显示威风,为了哥们儿义气进行报复等。寻衅滋事行为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行为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寻衅滋事行为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种形式:第一,结伙斗殴;第二,追逐、拦截他人的,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他人,以及追逐、拦截异性等;第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第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主要是指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在实践中,正确认定和处理扰乱寻衅滋事行为,要注意区分结伙斗殴行为与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行为与寻衅滋事罪、以强拿硬要的形式寻衅滋事的行为与抢劫罪的界限。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这几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相应的犯罪的界限,主要在于社会危害性程度、行为人的目的、动机等不同。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徐前等寻衅滋事案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

  刑事判决书

  (2006)大刑初字第918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

  被告人徐前,男,1971年4月22日生于黑龙江省,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6年2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1日被逮捕,现在住所地候审。

  被告人徐伦,男,1969年10月10日生于黑龙江省,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6年2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1日被逮捕,现在住所地候审。

  被告人邹向前,男,1982年1月8日生于黑龙江省,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黑龙江省集贤县。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6年2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1日被逮捕,现在住所地候审。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以京大检刑诉字(2006)第39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前、徐伦、邹向前犯寻衅滋事罪,于2006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大兴区*指派检察员张明理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徐前、徐伦、邹向前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指控,2006年2月5日22时许,被告人徐前、徐伦、邹向前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七街“夜来香”烧烤店,酒后滋事,无故辱骂、殴打在该饭店内就餐的北京市*大兴区分局民警靳永胜、李哲。后又拒绝跟随接报出警的北京市*大兴分局林校路派出所民警到侦察机*机关接受调查,并对民警王秀峰、杨宝勇进行辱骂、推搡,造成民警杨宝勇右手受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后三被告人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提供了到案经过、事主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并认为被告人徐前、徐伦、邹向前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提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判处。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徐前、徐伦、邹向前对起诉书指控未提出异议。

  经审理查明,2006年2月5日22时许,被告人徐前、徐伦、邹向前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七街“夜来香”烧烤店,酒后滋事,无故辱骂、殴打在该饭店内就餐的北京市*大兴区分局民警靳永胜、李哲。后又拒绝跟随接报出警的北京市*大兴分局林校路派出所民警到侦察机*机关接受调查,并对民警王秀峰、杨宝勇进行辱骂、推搡,造成民警杨宝勇右手受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后三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经当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1、证人靳永胜、李哲、张伟、刘正清、刘红宇、刘世雄的证言证实,2006年2月5日22时许,在大兴黄村七街“夜来香”烧烤店内,徐前、邹向前、徐伦三人酒后无故滋事,辱骂、殴打靳永胜等人,又拒绝跟随接报警后,来处理此事的民警回*机关接受调查,并对办案民警有拉扯、推搡的行为。2、证人张国辉、王秀峰、杨宝勇的证言证实,2006年2月5日晚,三人接报案到大兴区黄村镇七街“夜来香”饭店出警,欲带涉嫌打架的三男一女回所接受调查,涉案人员拒绝前往并对张国辉等三位民警进行谩骂、推搡,致杨宝勇右手受伤。3、由北京市*大兴分局出具的法医检验鉴定书及伤检照片证实杨宝勇所受损伤构成轻伤。4、由北京市*大兴分局出具的到案经过证实被告人的到案过程。5、由北京市*大兴分局出具的电话查询记录、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单证实三被告人的身份。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前、徐伦、邹向前无视社会秩序,酒后滋事,随意殴打人,情节恶劣,三人的均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惩处。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指控被告人徐前、徐伦、邹向前犯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综合三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对被告人徐前、徐伦、邹向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项、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徐前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被告人徐伦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被告人邹向前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49

既然你老公是在公司门口发生的和本公司保安发生的打斗,首先应考虑是正当防卫来进行辩护,砍人以正当防卫为由申请免责,而不应当光看*门的说法。从本案看可以认为是正当防卫。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49

要根据被砍伤保安的情况而定,要是轻微伤害,应该没有多大问题,去*找找关系可以以治安案件处罚一下,如果是重伤,那就危险了.可能要被*批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50

人都是有尊严的,将心比心吧,试试看找到受伤保安,看看能不能私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51

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就要判刑.一般不会的
刑讯濨事罪怎么判刑?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

多次扰乱单位秩序能构成寻衅滋事吗

多次扰乱单位秩序是否能构成寻衅滋事要看具体情况,情况严重可能会涉及。扰乱单位秩序可能涉嫌违反或者犯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的定罪情形可以有以下几种: 1、随意殴打他人,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并且情节恶劣的;...

对方酒后寻衅滋事先辱骂动手打我,我还击离开后朋友跟他打起来至轻伤,对...

最好是私了,因为看伤情轻伤,已经要追究刑事责任了,不仅仅是拘留几天的事了,坐牢的损失非常大,你承担不起:犯罪记录案底使你和子女政审不过关,永远不能成公家单位公司人员,目前你单位会开除你,在看守所和监狱失去自由和肉体痛苦还有可能意外、苦工、殴打、尊严……...

用玩具枪打破十多个公共电灯犯罪了吗?

打破十几个公共电灯,到不是什么大事情,最多配钱。但是,您的玩具枪有这么大的威力,到有点麻烦了,要该枪是使用什么动力的,是气体动力还是火药动力,如果是火药动力的枪就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了,如果是气体动力,一把枪的话,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性质处罚是跑不掉的。

寻衅滋事是怎么定罪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

寻衅滋事刑事拘留 怎么起诉寻衅滋事者 寻衅滋事怎么起诉 寻衅滋事起诉标准 寻衅滋事罪如何起诉 寻衅滋事起诉书 寻衅滋事怎么判 5人团伙寻衅滋事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几年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7.1声卡哪个好 word方框里打√符号 用x5做视频,怎么在两个片段间添加照片?? 怎么用剪映给视频添加片段? ...要打满水。已知水管压力是1,5。请问在罐底往上打水快。?还是_百 ... 大力丸在药店叫什么名字 倩女幽魂手游大力丸小力丸怎么获得 哪里有大力丸卖?大约价线是? 泉城是哪里泉城指的是哪座城市 C盘的磁盘清理时"系统队列中的windows错误报告"文件可以删除吗? 刑事诉讼法61条寻衅滋事 应该怎么量刑 给女儿取名叫邹向楠能打多少分 和声考研的问题,主要考些什么内容。 (正常人)故意杀人一定判死刑吗? 如何查询珠海横琴某一套房产的抵押备案信息? 怎样才能查到房产登记信息? 珠海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热线 如何在网上查询房产证办证进度? 怎样查房屋不动产登记信息 珠海房产登记管理中心有微信公众号吗?能网上打印房产证明吗 珠海市房产管理局官网 珠海的房管局在哪里?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官网怎样查房产证 米家电子温湿度计pro死机怎么办? 米家电子温湿度计pro怎么连接蓝牙 米家电子温湿度计pro重置 米家电子温湿度计Pro卡在这了,又什么办法恢复正常? 米家电子温湿度计死机,如何恢复正常? 米家温湿度传感器的功效是多大?值得入手吗? 如何在手机上订中国电视报网上订购 盐城到泰州溱潼温泉度假村路 泰州到大邹镇多少公里 盐城森风汽车城到兴化大邹多少公里 重庆至江苏兴化大邹开车怎么走 苏州高新区横塘乡镇去江苏兴化大邹有多少公里 绍兴客运站到梦想城多远 池州到兴化大邹多少公里? 吉中兴路金运家园2栋a115-116号,我在平湖怎么坐车 买了一双李宁的运动鞋,走路的时候鞋前面褶皱向里压脚面怎么办_百度问一问 口罩褶皱方向有规定吗? 求助 邹向前 三个字 连笔签名怎么写好看. 辨识度要高点的 犯了寻衅滋事会判拘役?还是判刑? 表情肌的肌肉纤维方向与皱纹方向是什么 《聂荣臻》杨阿灿的原型人物是谁? 杨阿灿是谁 杨阿灿有原型吗? 有杨阿灿这个人吗? 杨阿灿真有其人吗 杨阿灿怎么死的 李白上三峡中兹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