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07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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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4:58
地下室防火管理规范
地下室防火管理规范,在家居生活的设计当中,地下防火措施是非常主要的安全保障工作,对于防火管理措施也有很多种,管理措施的方式给人不同的情况,以下分享地下室防火管理规范。
地下比地上严。
1、地下耐火等级都是一级;
2、根据使用功能,确定防火分区;
3、再确定楼梯位置、数量等;
4、如有人防,还需参人防防火规范。
消防法中好像是没有明确到地下室,但是建筑消防设计规范里明确提到很多关于地下室的问题:第5.1.1A条 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二、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三、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第5.1.2条 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宜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
注:多层建筑的中庭,当房间、走道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设有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设有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中庭每层回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封闭屋盖设有自动排烟设施时,可不受本条规定*。
第5.1.3条 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第5.1.3A条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营业厅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且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二、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三、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防烟、排烟设施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的规定执行。
第5.3.6条 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1个。
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人数不超过30人且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其垂直金属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其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按不小于1.0m/百人计算确定;
注: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地下商店和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当其地下层数为三层及三层以上,以及地下层数为一层或二层且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均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其他的地下商店和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可设置封闭楼梯间,其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1、地下商业建筑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地下商业建筑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地下商业建筑应设置防烟和排烟设施。
4、地下、半地下商业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
(1)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5.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设置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
(1)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不应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
(2)下沉式广场的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3.0m且最小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80。
(3)应设置不少于一座宽度不小于2.0m直通地面的室外疏散楼梯。
(4)开向下沉式广场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可计入疏散总宽度,但该宽度不得超过通向下沉式广场各防火分区总人数一半的计算值。
(2)设置避难走道。
(1)避难走道与相邻防火分区间的墙及前室隔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各防火分区进入避难走道处应设置面积不小于12的防烟前室,前室内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2)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
(3)避难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设计容纳人数最多的一个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各安全出口最小净宽度之和。
4)避难走道各部分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
5)避难走道的防烟、消火栓设置、火灾应急照明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技术防火规范”GB50098的有关规定。
(3)设置防火隔间。
1)防火隔间内不应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
2)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常开式甲级防火门洞口宽度不应大于2.4m,防火隔间相邻区域间距不应小于5m。
4)设置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