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07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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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1:01
订金是预付款,可以要求退还。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商品房交易 中,如买家 不履行合同义务 ,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还是有权利要求全额退款的。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