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公司名下的一类和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可以将二类资质转让过户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09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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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7:36
您好,你所说的是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厂房转让出去吗?如果是所有有转出,是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来算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包括:企业名、住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等。
以下是相关提交资料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变更企业名称还应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变更住所的还应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同时提交变更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变更企业负责人的还应提交:
(1)企业任命文件;
(2)变更后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的还应提交:
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持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的还应提交延续《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四项申报资料中3、5、7(如有)项。
五、申报资料格式及要求
1、申报资料完整、清晰,仿宋四号字,使用A4纸张单面打印或复印,并按资料要求依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
2、申报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凡复印件上均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并注明日期加盖公章;如单项资料复印件2页以上(含2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3、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经办人授权证明应明确委托的内容,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