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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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21:39
一、各学院需按照省内、省外分别收集整理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统一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校生的证明请于8月31日前报送,新生的证明请于9月21日前报送。山东省籍学生办理贷款《合同回执单》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打印,寄送至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外省籍学生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学院要认真审核贷款信息,及时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回执单》或报送《贷款受理证明》,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后,由学生本人寄送回执单(尽快办理)。二、及时统计本学年山东省籍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成功率及未办理成功的具体原因。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撰写助学贷款总结材料。贷款总结材料、贷款办理情况统计表(电子版,见附件)请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关于支付宝账号:办理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后,国家开发银行网上申请系统会自动生成与合同号对应的支付宝账号。待一周后支付宝账号会自动开通,贷款学生可上网登录、查询贷款审核情况、到账信息,毕业后也通过此账号进行还款。学生个人不得私自修改或注册新的支付宝账号,否则会影响贷款审核及到账。因个人修改支付宝账号而造成贷款不能到账的,后果自负。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22:57
回执单必须在办理贷款时才可以打印,建议有共同借贷人让ta去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