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关于坏账准备计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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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2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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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15:41
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那么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对坏账准备如何提取?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对坏账准备提取的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并按照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而《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规定,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对坏账准备金的处理,税法和会计处理的差异主要有:
(1)计提范围的差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税法与会计制度在计提范围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上。纳税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不得在税前扣除坏账准备金。
(2)计提依据的差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为年末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余额之和,如有逾期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应先转入应收账款再提取坏账准备。国税发(2003)45号文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税前扣除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与会计制度的规定已基本一致。但要注意的是,税法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而会计核算中则无此*。
(3)计提比例的差异。会计制度只*企业对应收款项100%地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但税法明确规定,除另有规定者外,税前扣除的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4)坏账处理和坏账准备计提的自主权限差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和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税法则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先冲销税法所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未冲销完的部分可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由于存在上述差异,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许多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能对坏账准备的纳税调整进行正确的核算,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和国家的税收利益。
二、坏账准备应纳税所得的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关于《坏账损失明细表》的填报说明中规定了有关计算公式:
本期增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乘以企业实际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期初坏账准备账户余额(保留数)-本期实际发生的坏账+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如为负数表示减提的坏账准备)
本期按税法规定增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乘以税法规定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期初应收账款余额乘以税法规定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本期实际发生的坏账+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
企业会计核算中实际增提的坏账准备大于按税法规定应增提的坏账准备,或者企业应减提的坏账准备小于按税法规定应减提的坏账准备,均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反之,应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根据上面公式,可以推导出:
坏账准备应纳税所得调整额=本期增提的坏账准备-本期按税法规定增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坏账准备余额-期初坏账准备账户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初应收账款余额)乘以税法规定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
计算结果如果是正数,企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反之,则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例]一家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其计提坏账准备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百分比确定为2%(已报税务部门备案)。2005年初,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为800万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16万元(上年已按规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当年发生坏账损失20万元,收回已核销的坏账8万元。2005年末,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为贷方余额1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税法规定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5‰。
企业在进行坏账准备纳税调整时,容易出现以下几种错误:
(1)未调减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办税人员在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10-500乘以5‰)。根据以上规定,坏账准备应纳税所得调整额为万元[(10-16)-(500-800)乘以5‰],即该企业应调减万元。企业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多纳企业所得税万元(12乘以33%)。实际上,企业当年计入“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借方的金额也只有6万元,却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显然是不合理的。
(2)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上例中,假设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为120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24万元。在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办税人员进行纳税调整,调增企业所得税18万元(24-1200乘以5‰)。根据上面的公式,坏账准备应纳税所得调整额为6万元[(24-16)-(1200-800)乘以5‰],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仅此项,企业就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多纳税万元(12乘以33%)。
(3)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主要是由于企业未按会计制度及税法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调整等原因引起的。
此外,企业有时还会出现少调减、应调增未调增或者多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但是,只要记住上面推导的公式,就很容易计算出应调增还是调减,以及调整的金额。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
1.《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坏账损失的核算在备抵法下,可以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金额百分比...
坏账准备的计提有哪些要求和规定
坏账准备计提的最新规定如下:《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坏账损失的核算在备抵法下,可以按余额百分比法、...
会计准则关于坏账准备计提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为年末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余额之和,如有逾期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应先转入应收账款再提取坏账准备。国税发(2003)45号文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税前扣除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与会计制度的规定已基本一致。但要注意的是,税法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不得提取坏账...
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
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企业在提取坏账准备时,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1)如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的,应当按其差额计提‚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2)如应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应...
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哪些
1、具体来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四种:即“余额百分比法”、“账龄 分析 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2、 (一)余额百分比法 这是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3、坏账百分比由企业根据以往的资料或经验自行确定。4、在余额百分比法下,企业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本期末应收账款...
计提坏账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计提坏账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会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坏账,一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提取坏账准备的纳税人发生坏账损失时...
坏账怎么处理是什么准则
当企业确认发生坏账损失时,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直接转销法是在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冲销应收账款,操作简单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备抵法则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定期通过预估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实际发生坏账时冲减...
最新的会计准则中,怎样规定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最好要原文,写论文用...
会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坏账,一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提取坏账准备的纳税人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冲减坏账...
小企业会计准则要计提坏账准备吗?
答: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计提坏账准备,不设置“坏账准备”科目。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条规定: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