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31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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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08:53
食品添加物存在着怎样的危险?
合成添加物中,尤其是「不存在于自然界的合成化学物质」,因为是自然界没有的物质,一旦进入人体内,有些不易分解会囤积在体内,影响细胞或基因。具有致癌性、致畸胎性(导致腹中胎儿出现先天性障碍的毒性)或慢性毒性等的物质很多。有些还有环境荷尔蒙(内分泌干扰素)的疑虑。
乍听之下很安全的天然添加物,很多是从不为人类食用的植物或海藻、细菌等萃取出来的物质,所以称不上安全。事实上,茜草色素(自西洋茜草的根部萃取的色素)就曾在动物实验中被发现具致癌性而禁止使用。
一般食品添加物是将原本就是食品的物质当成添加物使用,基本上安全性没问题。
请留意「有用途名称的物质名称」
原则上食品添加物有标示物质名称的义务。当中有些物质必须连同用途一起标示,这些通常是毒性较高的物质。
火腿或小香肠的成分中会出现「保色剂(亚*钠)」、「抗氧化剂(维生素C)」这样的标示。保色剂和抗氧化剂是「用途名称」,亚*钠和维生素C是「物质名称」。
但遗憾的是,众多添加物中像这样同时标示用途与物质名称的有限,只有用于以下这些用途的会被标示出来:防腐剂、防霉剂、保色剂、着色剂、甜味剂、漂白剂、抗氧化剂、黏稠剂(增稠剂、胶化剂、安定剂)
举例来说,用了着色剂红色6号及防腐剂己二烯酸钾的福神酱菜,成分标示应为「着色剂(红6)、防腐剂(己二烯酸钾)」。用了防霉剂OPP和TBZ的柳橙,成分标示应为「防霉剂(OPP、TBZ)」。
不得不知的陷阱
或许很多人没注意到,食品其实分为有标示及无标示,这点请各位也要留意。
有标示的食品──原则上称为「容器包装的加工食品」。
无标示的食品──在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免除食品标示。
1. 在店面零售的食品,如腌渍物(酱菜)或糖果、面包等。 2. 当面秤重贩售的食品,如物产展的鳕鱼卵、明太子等。 3.在店内制造、烹调的食品,如超市的自制熟食、便当店的便当、餐厅或饭馆的料理等。
举例来说,在店内摆放大量的葡萄柚或柳橙进行贩卖的情况相当于1.(因为消费者可自行向店员确认食品的内容。不过,最近越来越多零售商会主动标示出添加物)。这些食品就算用了高危险性的添加物,消费者还是全然不知。原本应该全部都有标示的义务,但就现状来看,是不太可能实现的事。
【远流出版:食品中你所不知道的致命添加物!:日本食安专家教你聪明吃对食品,彻底摆脱毒害身体的添加物】授权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