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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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5:54
清朝 康熙 康熙在位61年,光大地震就经历了五六次之多,其中包括康熙七年(1668年)山东郯城8.5级地震、康熙十八年(1679年)京师8级地震、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山西临汾8级地震、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宁夏中卫7级地震、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河北沙城6级地震等。虽然经过多次这样的大地震,但康熙的地位依旧稳固,“康乾盛世”依旧辉煌。这,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他的雄才大略和*措施得力。 我们仅以康熙十八年的京师大地震为例。看看康熙皇帝如何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首先,康熙皇帝发了“罪己诏”,言道:“朕御极以来,孜孜以求,期于上合天心,下安黎庶……地忽大震,皆因朕功不德,*未协,大小臣工弗能恪共职业,以致阴阳不和,灾异示儆。”他还遣官告祭天坛,并数次率诸王、文武*诣天坛亲行祈祷。这些形式在客观上也促使了整个统治阶级关心民情。 其次,他下令发放“仓库银米赈济”,在各地开设粥厂,并让太医院给受伤灾民送医送药。同时谕令八旗各佐领下的富裕*,出资救灾,以使“贫困之家,早获宁居”,并命该旗都统、副都统、参领亲自前往灾区一线考察,避免遗漏。同时要求户、工两部尽快查明灾情,迅速制定救助措施。户部、工部遵照谕旨,很快拿出救济方案:“地震倾倒房屋,无力修葺者,旗下人房屋,每间给银四两;民间房屋,每间给银二两。“压倒人口不能棺殓者,每名给银二两。”“压毙之男女每名棺殓银二两五钱”,康熙阅后,认为所拨钱款太少,赈灾力度远远不够,又令“发内帑银十万两”,酌情发放。 地震发生近三周时,康熙再次谕令户部会同工部,尽快查明压埋在民居和各寺庙内的死者数,并命令两部选派*携带赈灾银两前往巡查,一面督察工作,一面赈济灾民,并尽快掩埋死者。 震后三月余,康熙又批示减免灾后税收,并实行“溯及过往”的*,即除发给死者棺殓银每人五两五钱、蠲免当年全年应交钱粮之外,还把百姓尚未交纳的上一年度钱粮一并免除。 对于脱离农业生产的商人群体,也有帮扶措施。有些商人原本依靠官府提供的资金租房经商,地震后铺房、住房倒塌,产业无存,生计无着落。对此,官府均酌情给予赈济。 为了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弥补国家财力之不足,康熙还指派地方*,开发金、银等矿山,以充实国库。 正因康熙能着眼国计民生,把握全局,做到短期救灾措施积极有效,长期救灾方案切实可行,才较好地战胜了地震灾害,促进了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对后世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开展肃贪除奸运动 地震是天灾,但如果**有贪腐行为,必使民众天灾之后遭受人祸。康熙深知这一点,所以他在开展抗震救灾的同时,又开展了一次肃贪除奸运动。京师大地震发生后,他带领大小*,对朝政得失作了一次全面的检讨和反思。他首先进行了自我反省,“于宫中勤思召灾之由,精求弭灾之道”;同时要求臣工们“务期尽除积弊”,“各宜洗涤肺肠,公忠自矢,痛改前非,存心爱民为国。”地震发生后不到四个小时,他便把“内阁、九卿、詹事、科、道满汉各官”召集在一起,严厉批评了某些*“自被任用以来,家计颇已饶裕,乃全无为国报效之心”,不仅不清廉勤政,反而“愈加贪酷,习以为常”的恶劣行径,并且警告这种“奸恶”之人,如“不加省改”,一经查出,“国法具在,决不饶恕”。 两天后,康熙帝再一次将“满汉学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各官”召集到左翼门,派人口传谕旨,宣布了他所思虑的施政上的六方面弊端:一是各级官吏“苛派百姓”,“民间易尽之脂膏,尽归贪吏私橐”,使“民生困苦已极”。二是“大臣朋比徇私者甚多”。三是用兵之时,任意烧杀抢掠,“将良民庐舍焚毁,子女俘获,财物攘取”。四是地方官“于民生疾苦,不使上闻”,遇到水旱灾荒,对蠲免、赈济诸事,“苟且侵渔,捏报虚数,以致百姓不沾实惠”。五是刑狱不公,积案不办,“使良民久羁囹圄。改造口供,草率定案,证据无凭,枉坐人罪”,加之“衙门蠹役,恐吓索诈,致一事而破数家之产”。六是王公大臣之家人奴仆,“侵占小民生理”,“干预词讼,肆行非法”。他要求大臣们提出具体办法,严禁这六种弊政,并特别强调,革除弊政,关键在于*的率先垂范,因为“大臣廉,则总督、巡抚有所畏惮,不敢枉法以行私;总督、巡抚清正,则属下官吏操守自洁,虽有一二不肖有司,亦必改心易虑,不致大为民害。” 大臣们根据康熙皇帝的旨意,在十天之内就拟出了革除上述六种弊政的办法,包括对责任者从“革职拿问”“永不叙用”到按律“正法”的严厉处罚措施。康熙很快批准了这个处分办法,在官吏中广泛推行。 撰写地震论文 康熙是一位勤奋好学、学识渊博的皇帝,也是一位接受西方的思想文化较多的最高统治者。对亲身经历的几次大地震,他并不拘泥于固有的迷信,而试图以新的思想学说作出科学的解释。他的思想中有许多积极的成分,其中以实践思想最为突出,反对“天人感应”的唯心主义思想。他还受外国传教士南怀仁的“气动说”影响,结合具体的地震资料,形成一套自己的地震理论。康熙六十年(1721年),他又将自己的理论写进了一篇《地震》的论文中。文中,他认为“大凡地震,皆积气所致”。“深则震虽微而所及者广,浅则震虽大而所及者近”,讲出了地震成因及震源深度与地震烈度的关系;“既震之后,积气已发,断无再大震之理”,是说大地震之后,不会再发生大的地震;“西北地方,数十年内,每有震动,而江浙绝无”,讲的是地震分布不平衡,西北地区多,江浙一带少;“今泛海者遇地动,无风而舟荡摇,舟中人辄能知也”,是说地震能引起海水振荡……他的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科学道理。在当时科学并不发达的情况下,身为皇帝,能对地震作如此深入的探讨研究,并获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实在难能可贵。 康熙七年的山东郯城大地震,是康熙皇帝经历的第一次、也是最惨烈的一次地震。之后他在位期间,又相继经历了几次大的地震,但由于他*英明,在安抚民众及灾后休养生息方面采取的措施得力,因此他的地位依旧稳固,“康乾盛世”依旧辉煌。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5:55
是清朝的康熙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