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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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00:32
营改增后出租不动产*税率为11%。(自2018年5月1日起改为10%)和5%的征收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1、2016年5月1日起,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1%。
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分为四种房屋租赁情况,分别如下:
1、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1%,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余应交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
应就地预交的*=[收取的租金/(1+11%)]*3%,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缴纳的*=[收取的租金/(1+11%)]*11%-已经预交的税款。
2)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
应就地预缴的*款=[含税销售额/(1+5%)]*5%;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
出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5%)]*5%;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3、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1.5%。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4、个人出租不动产
1)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2)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1.5%。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02:07
房屋出租时,需要缴纳的税赋项目及税率如下:1、房产税: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次月起缴纳房产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5、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6、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03:5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0%,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余应交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应就地预交的*=[收取的租金/(1+10%)]*3%,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缴纳的*=[收取的租金/(1+10%)]*10%-已经预交的税款。【摘要】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首先应区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还应区分经营用房还是住房。
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 应就地预缴的*款=[含税销售额/(1+5%)]*5%;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0%,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余应交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应就地预交的*=[收取的租金/(1+10%)]*3%,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缴纳的*=[收取的租金/(1+10%)]*10%-已经预交的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出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5%)]*5%;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1.5%,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1.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弘扬社会正义,彰显法律价值,维护个人尊严,很高兴能为您服务,有问题再来平台咨询哦~祝您一切顺利!生活愉快!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06:06
国办发〔2016〕39号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08:31
分为四种房屋租赁情况,分别如下:
1、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1%,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余应交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
应就地预交的*=[收取的租金/(1+11%)]*3%,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缴纳的*=[收取的租金/(1+11%)]*11%-已经预交的税款。
2)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
应就地预缴的*款=[含税销售额/(1+5%)]*5%;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
出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5%)]*5%;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3、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1.5%。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4、个人出租不动产
1)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2)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1.5%。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根据具体问题类型,进行步骤拆解/原因原理分析/内容拓展等。
具体步骤如下:/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5 11:12
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