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名之学是申不害的思想,商鞅“少好刑名之学”,可申不害与商鞅不是法家中两个派别的吗?这个该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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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18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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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53
申不害与商鞅是法家中两个派别。
商鞅强调法治,提倡“刑后王”也就“法”。主张用刑法来消除刑法,以杀戮消灭战争。这就是商君书上说的“以刑去刑,重刑可矣,以杀止杀,再杀可矣。”商鞅吸取的是魏国李悝的强国思想,跟申不害没有什么关系,传说商鞅入秦,随身携带的就是李悝写的《法经》。
申不害提倡的“术”,也就是提倡君王用恰当的手段来稳固自身的权力,让臣子不能欺瞒自己,各尽其责,以此来维护国家的安定。
这两人的关系,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就做了总结“术不尽,则势不固。势不固,法不行。法不行,则国危。”意思是说,君王不能有效的使用权术就不能稳固自己的权势,权势不稳固就不能很好的推行法制,法制没法推行,国家就危险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54
呵呵,刑名之学早就有了。
《荀子》正名篇有言:“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
荀子是韩非子的老师,他指出“刑名从商”,也就是说商朝就有刑名之学了。
刑名学派,其实并不是法家,是以辩论名实为中心的学术派别,当初被称之为“刑家”、“辩者”、“察士”。到西汉司马谈在《六家要旨》中说:“名家使人俗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至此,“刑名家”始改称“名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54
是 以 法治环境下 法律面前人人拥有平等的权利 为中心
同 以 人治兼法治 王权集权和国力建设优先 为中心
都是 奴隶社会 结束后期 法家思想起源阶段的探索
明显 商鞅 的 法治思想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也就是 法律面前人人拥有平等的权利 为中心》 起点更高 思想更先进前卫
商鞅的黑色法家改革 将秦国 变成了一台 军国主义的战争机器 机械但很有效率
人人需要奋力拼搏 制度虽然严酷 但符合战乱的环境 百姓也觉得很平等 整个秦国最终接受了 这种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