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17 02:2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09:22
在讲商业和艺术关系之前,我们或许应该首先对艺术有所区分,艺术种类没有高下之分,但可能我们确实需要区分一下大众艺术和独创艺术。在我看来,这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一种是为大众服务的,既有创作者自己的诉求,但主要是为了满足最大多数人的需求,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可用于打发余暇;另一种甚至没有具体的目的,可能只是单纯地为了创作而创作,更多地是为人之存在服务,或者说,他们的创作本身就是人之存在自己的一种表达,带有强烈的个人风格。而越强烈的个人风格,或许与宇宙自然的沟通越彻底。后者更多的在那种“天才”型艺术家处见到,诸如尼采、梵高、克尔凯郭尔、里尔克等。其实两者之间的区分并没有那么清晰,而更多是一种金字塔结构。天才型的艺术家本身就可遇不可求——不是所有艺术家都可以把所有的天才和情感投身于太过脱离现实的追求之上,而那些更为普通一点的艺术家也从天才艺术家处获益甚多。不过,就算是大众艺术也有很多层级的划分,同样是电影、电视、戏剧,也能大致区分为单纯打发时间用的、让人产生思考的,以及既能消磨时间,又能促人思考的,打发用的诸如肥皂剧,让人思考的诸如严肃电影,而像《盗梦空间》这样的电影,无疑就很好地结合了两者,并且在商业上也有足够的成功。现在有不少正在实施的文化保护传承项目,有些由*主导,有些由非*组织主导,有些由商业主导,比如非遗保护、比如“客栈帮”、“碧山计划”,比如孤独图书馆,很多都是带着保存文化样态,拯救我们自己的历史这样的愿望。其实很多时候没有必要拒斥商业,因为商业只是种能量,能量本身并没有善恶,不过商业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反应了人的*,而有情怀追求的人害怕被商业绑架,怕最后被他人的*所操控,成为了商业的傀儡,这些问题也都确实存在。那些纯粹的艺术家,为了不被这个问题困扰,因而在旁人眼中变得极端,其实他们只是想力求尽量独立的生活。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先是作为教堂乐师,后是作为宫廷乐师的*,也同样作出了人类最不朽的乐曲。单纯地去害怕商业,其实没有必要,更重要的是能坚守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信念坚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09:22
不是,只是一般的艺术工作者不能进行商业运作,要知道,艺术需要商业维持,而商业需要艺术给予精神补充,形成良好的艺术生态体系,就能使商业得到良好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