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2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3:42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符合法律要求,不违反公序良俗,理由正当的。理由正当的情况包括:
①被收养的小孩。
②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
③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④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⑤经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
⑥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
⑦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
⑧其他认为理由正当的。
所需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②与变更姓名理由相关的材料。
办理地点:本市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3:43
孩子出生了,出生证上的名字是临时的可以更改,只有去派出所上户口注册的名字才是具有法律效果,去派出所上户口的名字不能随便更改。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3:43
只要没有上户口,名字就能改,你们想好名字后,去派出所户籍科入户时直接告诉他们正式的名字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