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3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20:35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如下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主体,所以也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但是在有些情况下,非经营者的某些行为也会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对象。比如,*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利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就是这种类型。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包括违反了第二章关于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第2条的原则规定。经营者的某些行为虽然表面上难以确认为该法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只要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或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也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破坏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阻碍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损害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和合法权益,使守法经营者蒙受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害。有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虚假广告和欺骗性有奖销售,还可能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不正当竞争行为还有可能给我国的对外开放*带来消极影响,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实际的商业运作中存在了以上比较明显的特征,而我们在进行不正当竞争调查取证时,则更要认真的把握不正当竞争的本质,更好的抓住其中的核心,在整个不正当竞争诉讼中把握案件的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十条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十二条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分析: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的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 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非经营者虽非竞争行为主体,但某些行为可能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经营,也成为反...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答案】: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特殊性;(2)行为的违法性;(3)行为的危害性。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破坏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阻碍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损害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和合法权益,使守法经营者蒙受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害。有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虚假广告和欺骗性有奖销售,...
简述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
其特点如下:1. 经营者为主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 违法性: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如假冒注册商标、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这些行为都被法律明确禁止。3. 手段不正当: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采用虚假宣传、恶意攀附、仿冒、...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其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有: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主体,所以也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但是在有些情况下,非经营者的某些行为也会妨害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对象。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违反市场竞争规则,采取不公正手段进行商业竞争的行为。其特征如下:1. 违反市场竞争规则: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2. 采用不正当手段:行为人可能通过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等不正当方式来获取竞争...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它是一种竞争行为,主体为实施违法竞争行为的经营者,具有社会危害性,且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及法律和商业道德。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是一种竞争行为,它发生在市场竞争中,是经营者为了获取竞争优势而采取的行为。这种竞争行为通常涉及对市场份额、客户...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如下: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不正当竞争行为由经营者所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市场竞争为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竞争者的合法权益。1.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使用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者的合法权益,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的行为。具体...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和法律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争夺市场份额,干扰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这些行为通常涉及欺骗、混淆、胁迫等手段,以获取竞争优势,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 违法性: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如下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 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