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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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6-23 02:25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可即时作废。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23:33
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开具错误的情况,哪些情形可以作废?哪些情况只能红冲?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0:51
*开票的处理方法:
1、当月发现错误的,无论是普票还是专票,处理方法都是一样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双击,然后点击作废就可以了,然后根据需要可以重新开具。作废的*联次要齐全,然后盖上公司统一的*作废章。
2、如果是需要跨月作废*,那么两种*的做法是不同的,普票相对简单一些,只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代码,然后开具红字*(这个是需要一张纸质*打印出来的),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把收入红冲掉就可以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票当月有利润,且已经预交了所得税是无法退税的。
3、如果是专票跨月红冲就相对麻烦很多,打开税控盘后点击开具红字*,就会出现下图所示的对话框,很多种情况,大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已经认证并抵扣的税款,一定要让购货方做进项税转出,否则后期出现任何问题都会追查到开票方这里。
资料扩展
*开错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 销货开票方的原因,例如金额、数量、税率填写错误;
二、 购货收票方的原因,例如:对货物不满意退货或者对*要求有变化,需要换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2:26
一、*的作废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含未打印的专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才能称之为满足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参考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因此,*的作废比较简单,开票当月发现错误收回全部联次,即可作废,然后开具正确的*。
那么,有的财务人可能会思考一个问题,现在有很多企业已经开始使用并开具*电子普通*了,那么本月*电子普通*开具有误,能否作废?
由于*电子普通*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电子普通*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电子普通*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电子普通*,无需退回*电子普通*。
02二、*的红冲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以下简称“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应要进行*的红冲。
上面这段话可以理解成,符合作废的(当月发现错误)优先使用,但对于种种原因而不能作废操作的,通常是跨月的处理,此时只有开具红字*,根据需要不开或重新再开具正确的*。
另外,其中的“中止”非“终止”,因为只有中止才有开具红字的可能,终止是结束,业务结束,也就无从谈起红字*的开具。
具体可以看下面这张图:
总的原则是:票在谁手里,就由谁去填开信息表;蓝字专用*信息要不要填写,就看这张票有没有被抵扣,如果没抵扣就填写,抵扣了就不填。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几点是:
1、红字专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2、一张信息表只能对应开具一张红字*,不能重复使用,若红字*开错了,作废此红字*,信息表可以重新使用;
3、未上传的红字*专用*信息表,发现红字信息表有误,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至大厅处理;
4、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的方法处理;
5、对于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普通*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
6、对于红字*普通*的开具,先点击开一张“*普通*”,然后点击“红字”按钮进行负数*填开,填写负数*对应的正数*代码、号码;
7、红字*专用*不需要认证。
无论是上篇文章中的*丢失,还是今天的开错*,后期的税务处理,无疑都会带来工作上的人力成本和沟通成本增加,因此,小心使得万年船,再多说也不为过,当然,知道犯错后如何来补救,岂不更妙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4:17
*专用*开错了怎么办?
①一般纳税人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并重新开具*专用*。
②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③若不符合*专用*作废条件的,可以申请开具红字*专用*。
重要提醒:
*作废条件需满足当月、未抄税、未认证或认证不符(如数据未进入*管理新系统等情况)三个条件。还有*联、抵扣联需退回,如果没有退回,也不符合作废条件。
*普通*开错了怎么办?
①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②如果跨月了不能作废,可以直接开具红字*普通*,再开具正确蓝字*普通*。
重要提醒: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普通*的,必须收回原*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代开**开错了怎么办?
①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自助开票机(或办税服务厅前台)代开**普通*或*专用*,开具时发现错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
②如果跨月了不能作废,纳税人应将**全部联次退回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红字**,再开具正确蓝字**。
重要提醒:
若纳税人申请代开的正确蓝字**的税费与此前错开的*税费不同,对此前错开*已经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无论*作废还是冲红,都能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但是快创通还是要提醒大家,作废、冲红都要按规定处理,否则将会受到税务局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6:25
如果当月发现错误,无论是普通*还是专用*,处理方法都是一样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的*,双击,然后单击作废,可以根据需要重新开具*。无效*应填写完整,然后加盖公司统一*注销章。如果需要跨月作废*,普通*只需在税控系统输入*编码,然后开具红字*。最后,可以在会计处理过程中核销收入红字。如果是特价票,打开税控盘,点击开红字*。你应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
*开错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 销货开票方的原因,例如金额、数量、税率填写错误;
二、 购货收票方的原因,例如:对货物不满意退货或者对*要求有变化,需要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