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4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49
你好,
收到驳回通知书的日期:如果是以数据 电文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文件进入其电子系统日期的除外。
提交驳回复审的日期: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际收到日日期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也就是说,7月23日商标局发文,到8月6日默认你收到了,这时候才开始计算为期15日的提交驳回复审的时间,那就要到8月21日才是提交驳回复审的截止日期。
而且,商标局会以快递寄出的时间为准(快递单上打印有寄出时间),你的这种情况不会造成逾期未提交。希望对你有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49
应该会受到影响,因为这个因素有很多就是你去约会让你8点钟到约会地点,你却9点到,这样的话别人了没有这个耐心等你了,况且他们还会怀疑你的材料为什么才到,会不会是出什么问题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50
商标局是根据材料快寄出的时间为准,不是以收文时间为准,所以是没问题的。其次,现在可以在线提交复审材料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51
没有超期,商标驳回电子发文的复审期限为15+15天,你今天提交完全没问题。追问这15+15是什么意思,俩15都代表什么追答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自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满15日为送达日期。
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文件发出(上传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15日+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