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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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0 03:14
如何给以麦克卢汉为代表的传播学派命名?这是一个长期困扰学界的问题。给这个学派命名前有一个绕不开的问题,这就是如何评价麦克卢汉。麦克卢汉媒介思想的实质是什么?又如何命名?是技术决定一切?技术乐观主义?技术决定论?如何从他诗意的表述洞悉他悲天悯人的博*怀?
麦克卢汉遭遇到一切“先知”共同的命运。20世纪60年代,几乎整个北美的宣传机器都开动起来为他服务。但就在他如日中天时,其名声也是毁誉参半的。北美学界和新闻界撕裂为两半,赞誉者把他捧上天,封他为“继牛顿、达尔文、弗洛伊德、爱因斯坦和巴甫洛夫之后的最重要的思想家”,“电子时代的代言人,*思想的先知”;毁之者把他打入地狱,贬他为“攻击理性的暴君”、“走火入魔的形而上巫师”、“为半拉子艺术家做黑弥撒的教士”。学界对他的两极评价很快就集结为两本文集:《麦克卢汉:冷与热》(1967)和《麦克卢汉:毁誉参半》(1968)。
学界的困扰还来自该学派内部。以保罗·莱文森为例,他对麦克卢汉的评价就经历了很大的变化。从1977年到1980年,莱文森和麦克卢汉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不止一次从纽约北上到多伦多上去“朝觐”麦克卢汉,但围绕麦克卢汉思想的实质,两人的意见却迥然不同。莱文森的博士论文《人类历程回放:媒介进化理论》(1979)认为,麦克卢汉的思想是技术决定论,读到这样的评价之后,麦克卢汉立即打电话予以反驳。
10年后,莱文森修正了对麦克卢汉的评价,有他的话为证:“1978年,事实本身似乎证明,麦克卢汉持媒介决定论。如今,用事后诸葛亮的眼光来看问题——在后视镜里回顾他,回顾我最初对他的研究——我可以清楚地看见,用“媒介决定论”来描写他未必是妥当的。”
30年后,美国学者林文刚采用了非常冷静的考察和自省,他认为技术媒介与文化的关系可以用一个理论命题的连续体来表现,执其两端的是硬技术决定论和软技术决定论,执其中端的是技术/文化共生论,麦克卢汉偏向硬决定论,莱文偏向森软决定论,林文刚本人主张技术/文化共生论。
围绕麦克卢汉的思想是否是“技术决定论”的问题,中国学者对的评价也经历长期的争论和思考,如今的趋势是能够同情并深刻地理解他思想的实质,而不是简单地给他扣上一顶“技术决定论”的帽子了。
1998年,北美媒介环境学派正式定名为media ecology。从诞生到举旗,这个学派经历了几十年的坎坷。中国学者给这个学派定名也经过了十来年的反复琢磨。由于北美的媒介环境学和中国学者提出的媒介生态学的英文同名,均为media ecology,所以北美media Ecology学派的中文译名也经历了一个过程。最近三年,笔者和林文刚教授、陈世敏教授以及深圳大学的几位同事反复琢磨,决定将其定名为媒介环境学。
林文刚对此做了一些说明:“为了维持理念上的一致和清晰度,我建议把迄今为止我的一切中文著作里media ecology 的译名从媒介生态学一词更名为媒介环境学”。他还进一步解释如此定名的原因:“我们用媒介环境学来翻译英语的media ecology,主要是因为波斯曼(1970年)在首次公开就这门学科的定义和范式的讲话里做了这样的表述:媒介环境学把环境当作媒介来研究……我们之所以选择媒介环境学来翻译英语的media ecology,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原因。这个词本身体现并唤起环境保护主义(environmentalism)的观念和实践;它同时使人看清媒介环境学人文主义(humanism)和行动主义(activism)的一面,说明它是一种实践哲学、一种社会思想学说……‘践行’媒介环境学和‘研究’媒介环境学,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2005年以后,李明伟和丁未两位博士到深圳大学任职,台湾*大学的陈世敏教授和美国新泽西州威廉·帕特森大学的林文刚教授分别来校讲学,我们几人认真切磋这个学派的译名问题。此前,我们都把它直译为“媒介生态学”,李明伟博士还为该学派独创了一个名字“媒介形态理论”。经过几年的切磋,我们决定将其定名为“媒介环境学”。
笔者对这个定名做了详细的说明:“这个最后崛起的学派叫什么名字好呢?它既是麦克卢汉研究、英尼斯研究、波斯曼研究,又不完全是对这些个别学者的研究……media ecology的中文译名起初直译为‘媒介生态学’。但这个‘媒介生态学’和国内学者关注的‘媒介生态学’并不是一回事……2005年秋,李明伟博士从中国社会科学院到深圳大学任职。自此,我们开始切磋北美这个学派的译名问题。他的博士论文《媒介形态理论研究》里的所谓“形态理论”就是北美的media ecology学派,因为这个学派强调媒介的形式而不是内容……同时,丁未博士从复旦大学到深圳大学任职,她刚刚翻译出版了媒介环境学派代表人物詹姆斯·凯利(瑞)的代表作《作为文化的传播》。于是,我们三人就开始考虑北美media ecology学派的译名问题……台湾*大学的陈世敏教授和美国新泽西州威廉·帕特森大学的林文刚教授分别访问深圳大学传媒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经过几个月的跨洋飞鸿,我们决定采用究其实而不据其形的办法给这个学派定名,也就是说,根据该学派的根本性质和主要追求,media ecology应该定名为“媒介环境学”,而不是采用几年来已经在使用的‘媒介生态学’。我们先后考虑过的其他译名比如‘媒介哲学’和‘媒介形式学’都一一放弃了。”
迄今为止,国内研究媒介环境学派最全面、客观、冷静、公允的成果是李明伟先生的博士论文《媒介形态理论研究》(2005)。据我所知,他正在根据近三年研究的心得修订论文,准备出版。我在此对这篇博士论文做一些介绍,借以反映国内对媒介环境学研究比较有份量的水平。
《媒介形态理论研究》分“导论”、“媒介形态理论”、“理论与时俱进”、“媒介形态及其社会影响分析”、“作为一个研究范式的媒介形态理论”、“问题与批评”、“媒介形态与社会化”、“研究结论”等八部分。
李明伟博士对自己的博士论文做了比较客观的评价:“本文首先分析了他们在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的共性,并从科学哲学的高度论证了他们作为一个研究范式的合法性。其次,注重从社会历史背景和每个学者的个人情况,解读这一研究范式的发展纵线。然后,对他们的理论进行实事求是的批判和评价。”
论文主张对麦克卢汉做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评价:“有人说,麦克卢汉是电子媒介的狂热宣教者。但是,从他提出的这个媒介定律来看,麦克卢汉在对新媒介的态度上表现出罕有的冷静、务实和周全。实际上,麦克卢汉自始至终都抱有这种认真的态度:理解媒介,而不是哗然或愕然。”
论文认为:“给媒介形态理论冠以“技术决定论”的称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媒介形态理论的贡献首先在于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传统和研究社会历史变迁的新视角。传统学派一心于具体传播内容及其产生的影响,批判学派指向的是传播背后的*经济利益和意识形态霸权,独独媒介形态理论盯上了媒介本身的深远社会影响。”
论文的结论之一是:“英尼斯、麦克卢汉、波斯曼、梅罗维兹、莱文森等人的研究是一个比较规范的研究范式。我称之为‘媒介形态理论’”
论文的结论部分列举媒介环境学派的“六个规定性特点”:(1)立论的中心和原点是媒介;(2)侧重研究的是媒介本身,而不是媒介传播的具体内容;(3)区别对待不同媒介的特性,反对泛论媒介;(4)注重考察媒介形态变化的动态历史;(5)研究的旨归是从媒介形态及其变化的角度来解读社会历史变迁。(6)考察的媒介效果和可能影响发生在长远的时期和广大的范围。
这是他三年前对媒介环境学派进行的评价和诠释,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国内学者的共识。如今,国内至少有十来位学者注意对麦克卢汉及其学派的重估,随着该学派自觉反省的深入,我们对它的研究也将步步深入。麦克卢汉和媒介环境学派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推动国内的媒介生态学研究,而且有利于推动人文学者、科技专家和普通的中国读者面向未来的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