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提取有利息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4 19:1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1:18
问题一:公积金不取出来会有利息吗 我是北京的,公积金当年的一般是活期场息,一年后的是按三个月定期利息计算。你在无锡工作,现在就可以把公积金提出来,可以用房租金的形式提取,国家规定,如果房租支出超过本人家庭收入5%的部分,可以用个人公积金来支付,但要取得房租金*。。。。我想这点办法你应该会做得到吧。。。。
问题二:住房基金不取出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有没有利息有没有利息 住房公积金从存入之日起,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每年度按月交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当年按银行1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算(不足1年按银行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后每年度均按银行1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1年一结息,本息逐年结转。但在租金提至成本租金以前,承租单元式公房(不含两户以上家庭合租一套单元式公房)的承租人及其配偶,其住房公积金按银行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问题三:公积金不用,长期在账户里有利息吗?哪种利息? 有利息
当年缴存公积金的是按活期利息,往年缴存的公积金按三个月定期利息计算
《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
第十四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
问题四:住房公积金不提取出来有利息吗 有的。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问题五:公积金如果不提取,会有利息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详细原因: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问题六:住房公积金不取有利息吗 不取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是有利息的,按照《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比照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新设立的单位,按照规定应及时开户并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您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处归集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开户办理要件如下:1、《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关系登记表》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预留印鉴卡片二张。
问题七:辞职后,住房公积金,不取不买有没有利息 当然有利息,按整存整取三个月利率计算利息
问题八:住房公积金不取有没有利息 有利息
每年7月1日结息, 利息自动转入公积金帐号内
问题九: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是否有利息? 在历年的住房公积金结息过程中,发现各承办行在住房公积金结息时计算方法都不尽相同,给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的结息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为保障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与各承办行在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中做到账账相符,住房公积金利息一律通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户核算,根据人民银行对存款结息的有关规定,现就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与各承办行,在统一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方法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计息积数的问题
在计算利息时,必须以计息积数的方式进行利息计算,计息积数分为定期(上年)、活期(本年)两部分。每年结出的利息自动计入上年部分,作为下一年度的定期(上年)部分的计息余额,定期(上年)部分按结息时人民银行挂牌的三个月定期利率进行计算,活期部分按结息时人民银行挂牌的活期利率进行计算。
二、 关于计息天数的问题
正常情况下所有个人的积数按每月30天计算,不足或大于30天的等同30天计算,31日的所有账目等同于30日的账目进行计算。上年部分按全年360天进行计算。
三、 关于对支取住房公积金结息的问题
(一)牵涉部分支取的,先从活期(本年)部分扣除,不足部分再从定期(上年)部分扣除,所支取的不足部分在支取日期前所产生的积数应按定期(上年)进行计算,上年部分和不足部分的差额(即余额部分)仍按定期计算。
(二)同行转移时应将被转移人原活期、定期两部分的资金及积数分别转入被转移人新的账户中。
(三)销户时的利息应将其活期(本年)、定期(上年)分别按活期(本年)、定期(上年)结息的方法进行计算。
问题十:公积金卡上的钱,会生利息吗?如果有,按什么计息? 住房公积金存款是否计算利息?
是。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另外,住房公积金利息不收利息税。
ahgjj.gov/wtjd_detail.aspx?nId=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