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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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09:47
《镜花缘》中关于“滥用之字”的原文如下:
今以酒醋论之,酒价贱之,醋价贵之。因何贱之?为甚贵之?
真所分之,在其味之。酒昧淡之,故而贱之;醋味厚之,所以贵之。人皆买之,谁不知之。
他今错之,必无心之。先生得之,乐何如之!第既饮之,不该言之。不独言之,而谓误之。
他若闻之,岂无语之?苟如语之,价必增之。先生增之,乃自讨之;你自增之,谁来管之。
但你饮之,即我饮之;饮既类之,增应同之。向你讨之,必我讨之;你既增之,我安免之?
苟亦增之,岂非累之?既要累之,你替与之。你不与之,他安肯之?既不肯之,必寻我之。
我纵辨之,他岂听之?他不听之,势必闹之。倘闹急之,我惟跑之;跑之,跑之,看你怎么
了之!
《镜花缘》,是清代文人李汝珍所作的长篇小说。该书前半部分描写了唐敖、多九公等人乘船在海外游历的故事,包括他们在女儿国、君子国、无肠国等国的经历史。后半部写了武则天科举选才女,由百花仙子托生的唐小山及其他各花仙子托生的一百位才女考中,并在朝中有所作为的故事。同时还是一部讨论妇女问题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