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31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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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08:31
因新冠疫情员工被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是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且工资待遇应当由其所属企业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延迟复工期间(2月8日至2月9日除外):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体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
(1)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到岗且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职工: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体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
拓展资料:未提供劳动职工(2月8日至2月9日除外):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体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且工资待遇应当由其所属企业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