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01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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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3 20:39
梦里草原有多远 文 / 向山水漫溯 想着草原,念着草原,已经很有一些年头了。
这样的念想仿佛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和*。当一个人的灵魂长时间的与某种自然环境相互浸染时,他的血液里是否也有了与这种环境相适应的某些特质?我想,前世,我一定在某片广袤草原的深处,骑着或温顺或狂野的马,从缤纷的草原野花中穿行而过,或许还会唱一路豪迈苍凉的藏歌,任碧空中丝丝云彩在歌声中颤栗着飞行…… 但凡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是我做了太久远的一个梦。
当听见“草原”两字从我的心底深情流淌而出时,多数人会以不屑的口吻劝我:草原有什么好看。无非是一大片单调的草,偶尔会冒出一个小山丘而已。
要走还是到别的地方为好。在这样的说辞里,我的心几乎是痛楚的。
“爱一个人就是爱他的全部。”类推下去,爱一个地方也便爱着她四季的容颜,爱着她身躯内涵纳的一切。
这就仿佛一个孩子看着自己的母亲,怎么看,她都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而我想念的草原,也真的一如我想念着的母亲,愈是远离,那种独特的源于想象的美便愈发凸显。
我其实不很清楚,踏上草原的那一刻起,我该以怎样的行为方式来表现我长久的思念。“大象无形”,那么,大喜大悲都应该无声?当我真正成为草原归来的游子时,是扑入她宽厚苍凉的胸膛痛哭失声,还是忍住满心的悲喜,静静地、深情地与她对视,将一生的思念与向往通过眼神淋漓尽致的张扬? 一个梦,经年的做着;一种思念,遥遥的折磨着半生的情绪,其间总会隐含一些特别的理由才是。
否则,如何面对一生的光阴?在这样的怀想中,我无数次的想象自己溶入草原的生活:骑一骑雄健的快马,挥鞭扬蹄,向无际的天边飞驰;搭一顶帐篷,在青草和奶茶的香味中,成为一个传统、朴实、厚道的美丽的草原女子;携一位相知一生的爱人,穷尽一生的时间和想象,去成就一个经典的、传世的、不朽的草原爱情故事…… 梦做到这里,似乎已经到达了美的极致。而我梦里的草原距离我的生活到底还有多远?我终于下定决心,用身体和灵魂去同时感受这段距离,缩小这段距离,否则,生命里会有很大的遗憾。
十月伊始,在浓重的秋色里,踏上了归向草原的行程,在山区逶迤盘旋的公路上,以车代步,我向着我的梦深入,而一双睿智的眼睛,看着我虔诚的心动,情不自禁的滴下了泪水。天,在那时,开始下雨了,一滴滴,一阵阵,冷冷的落在我暖和柔软的心田。
心便开始渐渐的冷却下来。可终有一丝热气不肯散去:或许草原上正漂浮着秋天阳光的颗粒,正弥漫着秋天阳光的清香。
在这丝希望的支持下,痴心不改的向着梦里的草原继续前行。那时,车内正播放着一首流行歌曲,歌手忧郁的声音里满是悲伤:“在雨中,我想着你;在夜里,我念着你……”那时,我想,我的草原一定会拨开蒙蒙雨雾,以雄健的身姿走进我充满渴望的视野。
驶过无数的险滩,峰回路转之际,车子进入了茂县境内,从此开始,将是一段完全陌生的旅程。我将沉浸于梦境的思绪收回来。
因为我很清楚,在很多陌生的路途中,会有一些你难以预料的风景和场景。我必须全副身心地去关注我身之所处的这段现实的时空,去抓住这段陌生旅途中可能有的一些不曾有过的经历。
山,还是先前那些山的风骨;水,依然有着先前那些水的清冷和温柔;路,却已泥泞不堪。我的眼睛注视着窗外的风景,身体却明显的感受到行路的艰难。
现实与梦,本就是两种不同的人生境界。现实里,勤奋的工作,勇敢的微笑。
梦里,却有依稀的泪光闪动。这或许是大多数正在生活着的人们的真实感受。
若是再有些不同寻常的心思,想将梦带入现实,不知道会是怎样的结局。 梦里的草原终究是以远离的姿势呈现在我的思想里了。
结局就是这样,车像搁浅的小船一样陷在厚厚的、软软的泥泞中,前行不得,后退也不得。摇下车窗,看着窗外糨糊样的稀泥,心中袅袅升起一声叹息:这就是结局!那些被载重货车碾过的深陷的车辙,成为阻挡梦想行程的唯一存在。
心灵的高贵在一段五十米长的泥路前无所适丛。 前行的路还有太多深不可测的泥泞。
若是后退,只需退回到这段刚进入泥泞,退回虽然艰难,但至少能让人看见艰难的程度。相对而言,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多少比这更艰险的泥泞?谁也无法预知。
在很多种不同的前行场景中,我们因为不可预知而只能选择退却。这种无奈的妥协里,满含着无尽的失落和伤感。
而现实总是这样,失落也罢,伤感也罢,接近梦想的那段路程永远令人始料未及的充满泥泞,这就是真实的现实,残酷而冷漠。 草原!草原!在我返回的过程中越来越远,以至于我梦境里那些清晰的草、牛羊、牧人都模糊成一团团异色的雾。
在冷冷的秋雨里,我瑟缩着。冬天快要到了,暂且于此寻求一些温暖吧。
我深信,这不是最终的结局! 放两篇 一株行走的草 敕勒川 佚名 敕勒川,阴山下, 天似苍穹,笼罩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地见牛羊。 我来到广阔的草原上,被细微的声音吸引。
那是自草原底层所发出的,牧草舒络筋骨的声音;也是被风吹袭时,草尖与游云相互拥舞的声音。那是人声交错的世界里听不到的微语,人的眼眸与耳识总是停伫在尘世的荣。
六(1)班是神圣的 ——仿写《这片土地是神圣的》对我们六(1)班每个同学来说,这个班级的每一部分都是神圣的. 每一个同学,每一位老师,每一张课桌,每一张座椅,每一扇清洁透亮的窗户,每一盏照亮光明的日光灯,还有那划过记忆的黑板,在我们六(1)班同学的记忆中,都是圣洁的.我们是六(1)班的一部分,六(1)班也是我们共同的家.六(1)班的所有同学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同属于一个家园. 黑板上刚劲有力的不仅仅是字,也是我们的智慧体现.那黑板槽中的每一支粉笔,是我们知识的泉源;老师写字时“沙沙”的声音,仿佛是一曲优雅的乐章.粉笔擦不会拭去知识,她只是在黑板上优雅的舞蹈,黑板上满载着我们对知识的渴望. 虽然我们即将离开六(1)班,离开二附小,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六(1)班是神圣的.黑板是六(1)班的一切将来也会是五(1)班的共有物.你们应该像善待自己家里的东西一样,善待班级中的东西. 我们喜爱我们的老师,喜爱他们为我们讲课,喜爱他们为我们在黑板上写字.老师对我们来说也是值得尊敬的,因为我们学习知识离不开老师的帮助.虽然我们即将离开六(1)班,离开二附小,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六(1)班是神圣的.六(1)班与我们是融为一体的,我们要爱护它,珍惜它在我们小学里的最后一段时光. 我们深知:六(1)班不属于我们,而我们是属于六(1)班的 .。
我的爸爸是一个既让我害怕,又让我喜欢的人。
有一次,我因为急着想看电视,就马马虎虎地把作业写完了。吃完饭,爸爸开始检查作业。
看着看着,他的眉头皱了起来,很不高兴地对我说:“你这道题算错了。”说完,他又接着检查起来。
没过一会儿,他又连着查出两个错误。爸爸这下发火了,冲着我大声嚷嚷:“你怎么老出错?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别粗心,别粗心!你怎么就是改不了?”说着,他使劲摁了一下我的头。
我偷偷地看了他一眼,只见爸爸两只大眼睛瞪成了“O”形,浓黑的眉毛也好像立了起来,真像只大老虎,好可怕啊! 爸爸对我的要求很高,他看我老是粗心,就给我写了做题要求。我觉得爸爸太凶,也给他提了两条意见:一是不要随便凶我,二是要讲道理。
我从字典里找了些形容爸爸的成语说给爸爸听:“虎视眈眈”、“大发雷霆”、“暴跳如雷”、“火冒三丈”、“勃然大怒”……爸爸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爸爸发火时很凶,但平时还是很随和的。
有一次,我在爸爸高兴时对他说:“当小孩儿真倒霉,不能对大人凶。”爸爸说:“那我就让你发一次火吧。”
我想,这回“报仇”的机会到了。我先摁了一下爸爸的头,然后掐了一下他的脖子,最后憋足了劲照着他的 *** 使劲打了一下。
我觉得还不过瘾,又扑上去把他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然后对他说:“这回你可是蓬头垢面了。”这时候的爸爸像只大绵羊,任凭我怎样折腾他也不发火。
爸爸还喜欢跟我闹着玩,这时候他的坏点子特别多。有一次,爸爸让我面部放松,然后把他的两只手分别放在我的嘴角两边,突然一捏我的嘴,说:“哈哈,真像个唐老鸭!”我一着急,也去捏爸爸的嘴,爸爸就紧闭着嘴。
我一看不行,就向他腋下抓去。爸爸笑了起来,我趁机捏了一下他的嘴,然后说:“你也像个唐老鸭,而且是一个很凶的唐老鸭。”
瞧,这就是我的爸爸。他既是我的长辈,也是我的朋友。
我既怕他,又喜欢他。 中考的脚步声近了,同学们都在玩命地复习迎考,而这更使我处于高度的紧张之中。
但我不敢懈怠,尽管我心力疲惫;真想合一会儿眼,可我又不敢,尽管双眼早已布满了血丝。 实在撑不住了,我努力地抬起眼皮向外望去。
视野之内,只有路灯孤独地立在那里,发出微弱的光。四下里一片静寂,想必已经是深夜——大脑的混沌已经使我无法分清白昼和黑夜,我就这样没日没夜地学习着。
眼睛好累,反应也迟钝了,我决定小眯五分钟。可头刚接触到搁在桌上的手臂,我就昏昏地睡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恍惚中,一双大而布满老茧的手,轻轻抚去遮在我眼前的几绺头发,然后推了推我:“孩子,怎么能在这儿睡呢?这样会着凉的。”哦,原来是每日这时打工回家的父亲。
“我没有睡着……只是觉得眼睛有些痒……稍微闭了会儿。”我依旧低着头,为的是不让父亲看到我那布满血丝的脸。
“你太累了,早点休息吧!这样下去,你的身体怎么吃得消呢?” “哦,我做完这题目就去睡。爸,你也忙了一天,就先去睡吧!” 父亲无奈地走了,随手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但没多大工夫,我的房门又被推开,父亲端来一杯冒着热气的茶:“喝点热茶就去睡觉啊!” “嗯!”我接过热茶,望着父亲转身离开的身影,深深地点了点头。 此时,我耳边猛地回响起父亲时常挂在嘴边的话语:“儿子,你放心,爸努力打工挣钱,再怎么样,都会供你上学的。”
手捧热茶,我感受着热气的温度与清茶的芳香,咀嚼着父亲贴心的呵护和宽慰的话语,我的眼泪不禁簌簌地流了下来。 杯中的热茶是淡香淡香的,但融进了父爱就觉得分外香浓。
喝着这融入父爱的浓茶,我又怎会让父亲失望呢 我的爸爸人人都说“世上只有妈妈好”我觉得我的爸爸也不例外。 爸爸长着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的身材,一双大眼睛,另外;还有两只大耳朵。
爸爸的爱好是唱歌、喝酒、走象棋、打电脑。爸爸喜欢穿西装,爸爸还喜欢养鱼虾。
我的爸爸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小市民。一天,天灰蒙蒙,天气暗了下来,眼看就要下雨了。
爸爸正急冲冲赶着回家,爸爸看见刘老伯正在收水稻,爸爸看见了也顾了回家,忙走过去拿起扫把跟刘老伯一起收水稻。两个人可正忙,收了水稻,又把水稻装进大袋子,刘老伯忙得气喘吸吸。
爸爸让他休息一下,让爸爸把剩下的两包绑住,雨下的可真不是时候,“哗啦”一声下起了大雨。爸爸没有让雨停住自己要做的事,爸爸把袋子绑住,又把水稻搬到没雨水的地方。
做完事后,爸爸已成一只“落汤鸡”刘老伯让爸爸在他家里休息一下,等雨停后在回家。爸爸拒绝了,冒着大风大雨回家了。
回到家,爸爸已晕倒了。妈妈摸了摸爸爸的额头“啊,怎么这么烫”。
等爸爸醒来,有好多人看他:有亲朋好友、还有以前爸爸帮助过的人。可真多,还有刘老伯也来了。
大家都说我爸爸是一个最好的人,以后要向我的爸爸学习。 我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人。
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 我的爸爸和我一个姓,四十多岁,属狗的,妈妈叫他老不死的,别人都叫他“理科”,我想是爸爸小时侯数学学的特好的缘故吧。
我非常爱我的爸爸,我认为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洁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一个有易于我们。
鲁滨逊漂流记(又译作鲁滨孙漂流记,直译作鲁滨孙·克鲁索)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著的第一部小说,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这本小说被认为是第一本用英文以日记形式写成的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头衔.鲁滨孙是个英国人,1632年出生在英国.他喜欢航海和冒险,到过世界上的很多地方,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儿也不畏惧,希望走遍天涯海角.但他的父母并不赞成,可年轻的鲁滨逊还是登上了船.1660年,鲁滨孙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大浪,船上的桅杆吹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死在海里,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卷到了荒岛上生活了十六年后有一天清晨,鲁滨逊被“星期五”喊醒,原来有一艘英国船只在附近停泊着.他发现这艘船上发生了叛变,水手们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和“星期五”救出了船长,船长愉快地答应带他们回英国去,在海上航行了半年后,他们终于回到了英国.鲁滨孙离家航海,海上遇难,荒岛适应,荒岛生存,发现转变,回到英国。
某一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大地震,30万人在不到四分钟的时间里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
在混乱中,那个昔日充满孩子们欢声笑语的漂亮的三层教学楼,已变成一片废墟。阿曼达和同学们被困在教室的墙角,房顶塌下来架成一个大三角形。孩子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有的便惊慌失措地喊叫起来;有的在四周一边跑来跑去,一边喊“救命”;有的在哇哇地哭起来……阿曼达想起爸爸对他说过的话:“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我会一直跟你在一起的。”想到这里,阿曼达渐渐平静下来了,他对着同学们说:“大家不要害怕也不要动,坐下来,我们只要不紧张,体力就不会快速消失,不然我们都会因休克而死。难道你们都不想再见到爸爸妈妈了吗!”一个同学伤心的问阿曼达:“那我们该怎么办啊,阿曼达。”“我爸爸曾对我说过,”阿曼达坚定地说,“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会跟我在一起。只要我爸爸活着,就一定会来救我,也能救大家。同学们,我们双手抱头,以防第二次地震被砸到,相信我爸爸。”
50分钟后,一个安全的出口开辟出来了,阿曼达和同学们都得救了。地震中的父与子作文
清晨,太阳才刚刚升起,渔夫就出海捕鱼了,桑娜给每个孩子都起了一个名字,老大叫桑格,老二叫丽娜,老三叫桑佑,老四叫多娜,老五叫桑利,西蒙的两个孩子,大的叫西桑,小的叫梦娜。
一年又一年,转眼间已经过去了十五年了。 在这十五年中,虽然桑娜一家经常吃不饱,穿不暖,但仍然撑了过来。
这天,渔夫和桑娜把七个孩子叫到跟前,说:“孩子们,你们也不小了,去吧,去寻找你们自己的路吧。如果你们以后还记得我们,那就三年后再回来看看我们吧。”
七兄妹齐声说:“好的,爸爸妈妈,我们一定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的!”说完,七兄妹就各自选了一个方向,出去闯荡了。小学六年级作文:续写《穷人》作文600字小学六年级作文:续写《穷人》作文600字 桑格走了五天五夜,来到了另一处海滩,一艘巨大气派的轮船正停在海滩上,洁白的船身上用红色写了两个大大的“海神”二字,一些人在船上船下不停的走动着,桑格好奇的走过去,一名商人看见了,热情的邀请他加入他们。
桑格思索了一会,心想:反正自己现在没有事情做,不如就同意他们吧。于是,桑格走上了海上经商的道路。
丽娜拜了一名老奶奶为师傅,跟他学习做衣服。 桑佑开了一家快递公司。
多娜开了一家美食连锁店。 桑利成了一名建筑设计师。
西桑是一名举世闻名的画家。 梦娜变成了一名歌坛天后。
三年后。七个孩子都来到了渔夫和桑娜的小屋,围着渔夫和桑娜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有的拿钱,有的拿衣服,有的唱歌,都竭尽所能向渔夫和桑娜展示自己在这三年中学到的本领。最后他们商量,让渔夫和桑娜搬到大城市去住。
渔夫和桑娜终于过上了幸福的晚年生活。
我的爸爸是一个既让我害怕,又让我喜欢的人。
有一次,我因为急着想看电视,就马马虎虎地把作业写完了。吃完饭,爸爸开始检查作业。
看着看着,他的眉头皱了起来,很不高兴地对我说:“你这道题算错了。”说完,他又接着检查起来。
没过一会儿,他又连着查出两个错误。爸爸这下发火了,冲着我大声嚷嚷:“你怎么老出错?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别粗心,别粗心!你怎么就是改不了?”说着,他使劲摁了一下我的头。
我偷偷地看了他一眼,只见爸爸两只大眼睛瞪成了“O”形,浓黑的眉毛也好像立了起来,真像只大老虎,好可怕啊! 爸爸对我的要求很高,他看我老是粗心,就给我写了做题要求。我觉得爸爸太凶,也给他提了两条意见:一是不要随便凶我,二是要讲道理。
我从字典里找了些形容爸爸的成语说给爸爸听:“虎视眈眈”、“大发雷霆”、“暴跳如雷”、“火冒三丈”、“勃然大怒”……爸爸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爸爸发火时很凶,但平时还是很随和的。
有一次,我在爸爸高兴时对他说:“当小孩儿真倒霉,不能对大人凶。”爸爸说:“那我就让你发一次火吧。”
我想,这回“报仇”的机会到了。我先摁了一下爸爸的头,然后掐了一下他的脖子,最后憋足了劲照着他的 *** 使劲打了一下。
我觉得还不过瘾,又扑上去把他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然后对他说:“这回你可是蓬头垢面了。”这时候的爸爸像只大绵羊,任凭我怎样折腾他也不发火。
爸爸还喜欢跟我闹着玩,这时候他的坏点子特别多。有一次,爸爸让我面部放松,然后把他的两只手分别放在我的嘴角两边,突然一捏我的嘴,说:“哈哈,真像个唐老鸭!”我一着急,也去捏爸爸的嘴,爸爸就紧闭着嘴。
我一看不行,就向他腋下抓去。爸爸笑了起来,我趁机捏了一下他的嘴,然后说:“你也像个唐老鸭,而且是一个很凶的唐老鸭。”
瞧,这就是我的爸爸。他既是我的长辈,也是我的朋友。
我既怕他,又喜欢他。 中考的脚步声近了,同学们都在玩命地复习迎考,而这更使我处于高度的紧张之中。
但我不敢懈怠,尽管我心力疲惫;真想合一会儿眼,可我又不敢,尽管双眼早已布满了血丝。 实在撑不住了,我努力地抬起眼皮向外望去。
视野之内,只有路灯孤独地立在那里,发出微弱的光。四下里一片静寂,想必已经是深夜——大脑的混沌已经使我无法分清白昼和黑夜,我就这样没日没夜地学习着。
眼睛好累,反应也迟钝了,我决定小眯五分钟。可头刚接触到搁在桌上的手臂,我就昏昏地睡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恍惚中,一双大而布满老茧的手,轻轻抚去遮在我眼前的几绺头发,然后推了推我:“孩子,怎么能在这儿睡呢?这样会着凉的。”哦,原来是每日这时打工回家的父亲。
“我没有睡着……只是觉得眼睛有些痒……稍微闭了会儿。”我依旧低着头,为的是不让父亲看到我那布满血丝的脸。
“你太累了,早点休息吧!这样下去,你的身体怎么吃得消呢?” “哦,我做完这题目就去睡。爸,你也忙了一天,就先去睡吧!” 父亲无奈地走了,随手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但没多大工夫,我的房门又被推开,父亲端来一杯冒着热气的茶:“喝点热茶就去睡觉啊!” “嗯!”我接过热茶,望着父亲转身离开的身影,深深地点了点头。 此时,我耳边猛地回响起父亲时常挂在嘴边的话语:“儿子,你放心,爸努力打工挣钱,再怎么样,都会供你上学的。”
手捧热茶,我感受着热气的温度与清茶的芳香,咀嚼着父亲贴心的呵护和宽慰的话语,我的眼泪不禁簌簌地流了下来。 杯中的热茶是淡香淡香的,但融进了父爱就觉得分外香浓。
喝着这融入父爱的浓茶,我又怎会让父亲失望呢 我的爸爸人人都说“世上只有妈妈好”我觉得我的爸爸也不例外。 爸爸长着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的身材,一双大眼睛,另外;还有两只大耳朵。
爸爸的爱好是唱歌、喝酒、走象棋、打电脑。爸爸喜欢穿西装,爸爸还喜欢养鱼虾。
我的爸爸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小市民。一天,天灰蒙蒙,天气暗了下来,眼看就要下雨了。
爸爸正急冲冲赶着回家,爸爸看见刘老伯正在收水稻,爸爸看见了也顾了回家,忙走过去拿起扫把跟刘老伯一起收水稻。两个人可正忙,收了水稻,又把水稻装进大袋子,刘老伯忙得气喘吸吸。
爸爸让他休息一下,让爸爸把剩下的两包绑住,雨下的可真不是时候,“哗啦”一声下起了大雨。爸爸没有让雨停住自己要做的事,爸爸把袋子绑住,又把水稻搬到没雨水的地方。
做完事后,爸爸已成一只“落汤鸡”刘老伯让爸爸在他家里休息一下,等雨停后在回家。爸爸拒绝了,冒着大风大雨回家了。
回到家,爸爸已晕倒了。妈妈摸了摸爸爸的额头“啊,怎么这么烫”。
等爸爸醒来,有好多人看他:有亲朋好友、还有以前爸爸帮助过的人。可真多,还有刘老伯也来了。
大家都说我爸爸是一个最好的人,以后要向我的爸爸学习。 我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人。
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 我的爸爸和我一个姓,四十多岁,属狗的,妈妈叫他老不死的,别人都叫他“理科”,我想是爸爸小时侯数学学的特好的缘故吧。
我非常爱我的爸爸,我认为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洁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一个有易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