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05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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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01:25
(一)*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二)*员宣布法庭纪律:
(1)诉讼参与人应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必须经审判长许可,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必须警告制止。
(2)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和其他危险物品的人,其他有可能妨碍法庭秩序的人不准参加旁听。
(3)参加旁听的群众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得鼓掌、喧哗、吵闹、录音、录相、摄影和其他有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不准发言和提问。
(4)对违反纪律的人,审判长、值庭人员、司法*应当劝告制止,不听者经审判长决定,可没收胶卷、录音带或责令其退出法庭、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参加旁听群众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闭庭后书面向法庭提出。
(三)*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座。
(四)*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座。
(五)*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诉讼参与人已到齐,被告人已押到候审,证人 ,在休息室休息,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审理。
(解释124)
(六)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七)审判长查明当事人身份:
(1)查明被告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2)是否曾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