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14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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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20 21:05
一、家庭的 财产分割 书如何写? 立约人: 男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女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见 证人 : 高某某, 律师 事务所律师。 李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 结婚 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 离婚 。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 抚养 孩子,家里的财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 婚前财产 仍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3.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房,系男方单位所有。_________待离婚申请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议是_________(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本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家庭 共同财产 婚姻法 中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 住房公积金 ;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 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法律条款基本在这,不理解的可以询问. 在近几年中,随着公民对婚姻观念的改变,会有越来越多的夫妻会因为一些琐事而选择离婚,那么夫妻在办理 婚姻登记 手续后,双方的收入就属于婚内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也需要在办理 离婚手续 时进行分割,如果其中一方不认同分割决定时,也是可以通过 诉讼 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