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3:1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4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公共服务机构、交通运输部门、大中型商业机构、小微经济主体和无人销售及网络经营主体等应当接受现金支付。如果,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拒收人民币的,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法律)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法律)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有关法律、行*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区别不同情形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明确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公共服务机构、交通运输部门、大中型商业机构、小微经济主体和无人销售及网络经营主体等应当接受现金支付。另外,服务主体如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自助服务机具厂商等不得排斥现金支付,且有义务优化现金支付环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47
您好,拒收人民币确实违法,并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4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公共服务机构、交通运输部门、大中型商业机构、小微经济主体和无人销售及网络经营主体等应当接受现金支付。如果,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拒收人民币的,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法律)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法律)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有关法律、行*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区别不同情形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明确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公共服务机构、交通运输部门、大中型商业机构、小微经济主体和无人销售及网络经营主体等应当接受现金支付。另外,服务主体如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自助服务机具厂商等不得排斥现金支付,且有义务优化现金支付环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47
您好,拒收人民币确实违法,并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47
是的就是工商业你的有他的责任在家三。是不错的。可以接受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48
商家涉嫌违法,直接投诉即可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47
是的就是工商业你的有他的责任在家三。是不错的。可以接受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2:48
商家涉嫌违法,直接投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