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0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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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12:36
淘宝买家评论被判为广告是指买家评价中含有广告信息,广告信息有以下情形:
1、介绍与本商品无关的店铺或商品之类的推销信息;
2、商品转卖或交流信息;
3、手机号码、*等隐私(内容包含推销信息)。
评价中含有广告信息,故被系统做打标处理,评价时需避免使用广告语句。针对广告评论的举报成立,淘宝网会及时屏蔽不当的文字评论、图片评论、解释等内容,不会删除相应的分值哦。
扩展资料:
其他不当评价行为:
1、利用中评、差评、负面评论等方式,且拒绝与被评价人协商解决问题,对被评价人进行威胁、敲诈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
(1)要求被评价人重新邮寄商品或给予赠品等;
(2)要求降价、不退货退款等;
(3)向卖家索要好评返现等。
2、与同行交易后给出中评、差评、负面评论等。
3、评价人以给予中评、差评、负面评论等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的。
4、与本商品无关的、无实际意义的信息,例如蹭淘气值、刷积分、网络颜文字等。
5、辱骂、*低俗、涉政/暴恐/*及*支等违禁内容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淘宝网服务中心-为什么我的评价被定为广告评价?
参考资料来源:淘宝网服务中心-涉及哪些信息会被判定为广告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