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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8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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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4:05
优先股转让,全国股转系统接受优先股转让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优先股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
在全国股转系统转让的优先股可以采取以下申报方式:
1、定价申报。2、成交确认申报。
全国股转系统收到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成交确认申报后,如系统中无对应的定价申报,该成交确认申报以撤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