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9 15:4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7 03:48
第三十二条 根据受益主体与筹资筹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可适当缩小议事范围。以村民小组或者以自然村为单位议事的,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施行。此前有关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