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9 22:2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4 18:59
*采购合同能变更。法律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已签订合同、合同已开始履行的,变更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时,禁止对中标合同实质性的内容进行变更。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