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存量提出需要哪些手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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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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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5 04:57
存量仅是指深圳住房公积金新政前交纳的部分。简单理解为深户/企业缴存的部分,可以提取企业8%+个人8%的那部分,不分户籍交纳的这一部分必须等到9月28日以后方能申请领取。
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是指2010年12月前按照市*《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据知2011年9月1日发布的<深圳公积金提取办法暂行规定>有说到"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
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是指2010年12月前按照市*《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府〔1992〕128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老钱老办法提取,即指按照"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的要求提取。
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把自己应该填写的部分填好,有的需要让单位经办人填写,填写完《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深圳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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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5 04:57
存量仅是指深圳住房公积金新政前交纳的部分。简单理解为深户/企业缴存的部分,可以提取企业8%+个人8%的那部分,不分户籍交纳的这一部分必须等到9月28日以后方能申请领取。
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是指2010年12月前按照市*《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据知2011年9月1日发布的<深圳公积金提取办法暂行规定>有说到"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
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是指2010年12月前按照市*《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府〔1992〕128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老钱老办法提取,即指按照"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的要求提取。
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把自己应该填写的部分填好,有的需要让单位经办人填写,填写完《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深圳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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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仅是指深圳住房公积金新政前交纳的部分。简单理解为深户/企业缴存的部分,可以提取企业8%+个人8%的那部分,不分户籍交纳的这一部分必须等到9月28日以后方能申请领取。
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是指2010年12月前按照市*《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据知2011年9月1日发布的<深圳公积金提取办法暂行规定>有说到"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
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是指2010年12月前按照市*《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府〔1992〕128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老钱老办法提取,即指按照"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的要求提取。
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把自己应该填写的部分填好,有的需要让单位经办人填写,填写完《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深圳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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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仅是指深圳住房公积金新政前交纳的部分。简单理解为深户/企业缴存的部分,可以提取企业8%+个人8%的那部分,不分户籍交纳的这一部分必须等到9月28日以后方能申请领取。
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是指2010年12月前按照市*《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据知2011年9月1日发布的<深圳公积金提取办法暂行规定>有说到"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
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是指2010年12月前按照市*《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府〔1992〕128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老钱老办法提取,即指按照"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的要求提取。
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把自己应该填写的部分填好,有的需要让单位经办人填写,填写完《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深圳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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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5 04:57
存量仅是指深圳住房公积金新政前交纳的部分。简单理解为深户/企业缴存的部分,可以提取企业8%+个人8%的那部分,不分户籍交纳的这一部分必须等到9月28日以后方能申请领取。
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是指2010年12月前按照市*《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据知2011年9月1日发布的<深圳公积金提取办法暂行规定>有说到"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
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是指2010年12月前按照市*《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府〔1992〕128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老钱老办法提取,即指按照"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的要求提取。
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把自己应该填写的部分填好,有的需要让单位经办人填写,填写完《申请表》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深圳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