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用发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要交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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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7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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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3:02
按季申报缴纳*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的优惠*。如果客户要求开具*专用*,企业是否需要就专票缴纳*?
我们来看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号)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
八、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专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由此可见,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可免征*;如果客户要求开具*专用*且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那么企业需要就开具的*专用*金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