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1:5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2:34
法律分析:购买私募基金要做合格投资者认证,首先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其次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或者最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最后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2:34
法律分析:购买私募基金要做合格投资者认证,首先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其次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或者最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最后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2:34
法律分析:购买私募基金要做合格投资者认证,首先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其次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或者最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最后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2:34
法律分析:购买私募基金要做合格投资者认证,首先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其次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或者最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最后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2:34
法律分析:购买私募基金要做合格投资者认证,首先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其次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或者最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最后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