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哪里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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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2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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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9 04:57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通过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看进度,具体如下:
1、电话查询:拨打当地社保局工伤业务窗口的电话,告诉工作人员名字、身份证号码,请工作人员帮忙查一下。可能会存在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这是工作人员外出调查工伤去了,可以换一个时间段进行电话咨询;
2、网络查询:通过当地行政管理中心的网站,查询自己的办事进度,工伤认定的审核在有受理后60日内作出,如果一时查不到信息也不要着急;
3、查询到工作认定已经作出的时候,当事人可凭身份证前去领取工伤认定书,经办人则需要当事的委托书及单位的委托书,才能领取当事人和单位的工作认定决定书。
工伤索赔的程序:
1、向劳动部门进行工伤报告: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认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3、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