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0:53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2:03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s),是指由*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大队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二级局也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普通事业单位。普通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考中招考。
事业单位接受*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
附近公交站:
鲁班路北 - 公交站
途经公交车: 8路 10路 52路
西大西门 - 公交站
途经公交车: 8路 10路 52路
鲁班大学路口 - 公交站
途经公交车: 8路 10路 35路 52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2:03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事业单位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l993年9月8日,前身为广西首府南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南宁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3年11月1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令第3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的文件精神,经南宁市*批准,在广西首府南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包括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成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南宁市*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管理中心下设机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会计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法规稽核科、信息管理科、服务咨询部等九个机关科室和兴宁、江南、青秀、西乡塘、邕宁、良庆六个城区营业部及武鸣、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六个县管理部。2006年8月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成立,隶属于自治区**。2008年3月,管理中心接管南宁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成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简称“铁路分中心”)。铁路分中心作为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财务会计科、流动服务部及南宁、柳州、桂林、玉林四个管理部。管理中心对铁路分中心、营业部(管理部)实行“四统一”(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规章制度)管理。
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并组织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核算、*咨询等管理工作。
管理中心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为了基层,一切为了资金安全”为管理理念,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为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目标,促进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2:03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s),是指由*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大队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二级局也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普通事业单位。普通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考中招考。
事业单位接受*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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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西门 - 公交站
途经公交车: 8路 10路 52路
鲁班大学路口 - 公交站
途经公交车: 8路 10路 35路 52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2:03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事业单位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l993年9月8日,前身为广西首府南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南宁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3年11月1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令第3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的文件精神,经南宁市*批准,在广西首府南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包括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成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南宁市*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管理中心下设机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会计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法规稽核科、信息管理科、服务咨询部等九个机关科室和兴宁、江南、青秀、西乡塘、邕宁、良庆六个城区营业部及武鸣、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六个县管理部。2006年8月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成立,隶属于自治区**。2008年3月,管理中心接管南宁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成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简称“铁路分中心”)。铁路分中心作为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财务会计科、流动服务部及南宁、柳州、桂林、玉林四个管理部。管理中心对铁路分中心、营业部(管理部)实行“四统一”(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规章制度)管理。
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并组织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核算、*咨询等管理工作。
管理中心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为了基层,一切为了资金安全”为管理理念,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为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目标,促进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