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02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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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23 13:27
承诺是指受 要约 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有效期限是指要约的有效期,只有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才具有效力。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在实际的交易中,有些合同的订立只要一方发出的要约经对方承诺即可完成,但更多的情况是要经过一方要约,另一方再要约的多次反复的过程,最终使要约得到承诺,合同才能成立。
《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条6868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6868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