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时代的具体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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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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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9 12:18
爵士乐概述
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内,这种名叫爵士乐,具有显著美国特色的音乐从默默无闻、起源于民间的音乐发展成为美国本土产生的最有份量的艺术种类。如今在全世界几乎每个角落都有人聆听和演奏它,爵士乐以多种形式呈现出繁荣景象,从根源布鲁斯、拉格泰姆(Ragtime),经过新奥尔良爵士乐到Dixieland爵士乐、摇摆乐、主流爵士、比波普、现代爵士到自由爵士及电子爵士。令人惊异的不是爵士乐以如此众多的形式出现,而在于其每一种形式都相当重要,都保持了自己的特色及独具的魅力而流传至今。如果要欣赏各种爵士乐,体会个中种种乐趣,就不能不需要拥有开放的态度,兼容并听。
寻根溯源
爵士乐由民歌发展而来,有多种源头,不易仔细考证。但它的根肯定是由黑人奴隶从非洲带来的。他们从各自的古老文化传统中撕裂开来,将民歌发展成为以歌曲讲故事的一种新的交流形式。美洲的黑人音乐保存了大量非洲特色,节奏特色明显,而且保留了集体即兴创作的特点。这种传统与新居住地的音乐一一大部分是声乐——结合起来,结果诞生的不仅仅是一种新的声音而是一种全新的音乐表达形式。
最有名的非洲—美洲音乐是宗教性的。这些优美动人的歌曲白人也听,不过比乡村黑人教堂里演唱的这类歌曲多一分上流社会的味道。今天人们所知道的福音音乐(gospel music)更准确地说是反映了早期非洲裔美洲人的情感力量及旋律感,而不是对本世纪起初十年中著名的Fisk Jubilee Singers的音乐中宗教性的继承。
其它早期的音乐形式包括可以追溯到蓄奴制时代的做工歌曲、儿歌及舞曲,这些都成为重要的音乐遗产,特别要考虑到在当时的制度下,音乐活动受到相当严格的*。
布鲁斯的诞生
在蓄奴制被废,黑人奴隶得到解放以后,非洲—美洲音乐的发展很快。军乐团所弃用的乐器加上新获得的迁徙自由形成了爵士乐的根底:铜管乐、舞曲、布鲁斯。
布鲁斯作为一种音乐形式看似简单,实际可以有几乎是无穷的变化,一直是任何一种爵士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它成功地保持了自身独立的存在。可以说如果没有布鲁斯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摇滚乐。简单说明一般布鲁斯的特点就是:它以每八或十二小节为一个乐段的音乐所组成,歌词紧密,它的"忧郁(蓝色)"特色产生的原因是将音阶中的"mi"音及"si"音降了半音。实际上,布鲁斯是作为与宗教音乐相对应的一种世俗音乐形式。
铜管乐队和拉格泰姆
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在美国绝大多数南部城市内,都出现了黑人铜管乐队、舞曲乐队及音乐会乐队。与此同时,美国北部的黑人音乐倾向于欧陆风格。在该时期,拉格泰姆(Ragtime)开始形成。虽然拉格泰姆主要是在钢琴上弹奏,但是一些乐队也开始演奏它。拉格泰姆的黄金时代大约是在1898年到1908年,但它的时问跨度实际很大,影响绵延不绝。最近,它又被发掘出来,新的"拉格泰姆"特征是旋律迷人,大量使用切分音,但它的布鲁斯因素几乎荡然无存。拉格泰姆与早期爵士乐联系密切,但可以肯定的是拉格泰姆节奏较为稳定。
拉格泰姆最有名的作曲家是Scott Joplin(1868-1917)。其他有名的拉格泰姆大师包括James Scott、Louis Chauvink Eubie Blake(1883-1983)、Joseph Lamb等,其中后者虽然是白人,然而他完全吸收了这种音乐形式的内涵。
进入爵士时代
拉格泰姆,特别是淡化爵士色彩的通俗风格,其娱乐对象是中产阶级,为正统音乐人士所不喜。在十九世纪最后十年内,爵士音乐逐渐形成,但当时还不叫"爵士"(Jazz),它最初被称为Jass,首先出现在美国南部城市黑人工人居住区内。和拉格泰姆一样,爵士乐最初也是作为舞曲出现的。最早成为早期爵士乐同义词的城市是新奥尔良,这种说法有几分真实,但也有几分夸大。
新奥尔良:爵士乐的摇篮
新奥尔良在爵士乐诞生及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一个关键的角色。在这里,对爵士乐早期的历史研究及记录比在其它地方都进行得更加深入。在1895年到1917年这一段时间里,新奥尔良的爵士乐比起其它地方可能是种类更多、更好,但这绝不意味着新奥尔良是产生爵士乐唯一的一个地方。在每一个有相当数量黑人聚居的美国南部城市所产生的音乐都应被视为是早期爵士乐的一种。如在孟菲斯就出现了W.C.Handy(1873-1958)这样一位布鲁斯作曲家和搜集者。其它城市还有亚特兰大、巴尔的摩等。
当时的新奥尔良显得卓而不群得益于其非常开放及自由的社会氛围。不同信仰及不同种族的人可以相互联络,因此在这种容易沟通的环境下的音乐传统十分丰富,有法国的、西班牙的、爱尔兰的及非洲的。这样,新奥尔良成为孕育爵士乐的肥沃土壤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如果说新奥尔良是爵士乐诞生之地的这种说法虽有夸大,但还不失几分真实的话,那种关于爵士乐是诞生于*的说法则完全是胡说八道。虽然新奥尔良的确曾经使娼业合法化并因此产生了几座全美国最精致和有品味的"运动屋",但是在这些地方所演奏的音乐如果有也只是钢琴独奏而已。实际上,人们第一次听到爵士是在与此颇不相同的场所。
当时,新奥尔良引人注目的是有许多社团及兄弟会式的组织,它们大部分资助或雇佣一支乐队以在不同的场合——如室内或室外舞会、野餐会、商店开张仪式、生日或周年纪念派对上演奏。当然,演奏爵士乐也是葬礼队伍行进的一个特色,一直到今天还是这样。根据传统,乐队集合在教堂门口,演奏着庄严的进行曲及悲伤的圣歌,带领着葬礼队伍向着墓地徐徐前进。在回来的路上,人们的步伐加快,轻快的进行曲和拉格泰姆代替了挽歌。这种列队行进总是能吸引很多人观看,在爵士乐的发展上有重要意义。那些小号手及单簧管手们就是在此时一展其创造天分,而鼓手们也打出了富于节奏性的节拍,这成为使拍子变得"摇摆"的基础。
早期音乐家
在这些早期的乐队中乐手绝大多数是某种工匠(木匠、砌砖匠、裁缝等)或者是那些在周末或假期内作音乐演出并赚些小钱的干活人。
第一位新奥尔良的有名乐手,就是第一个爵士乐手是Buddy Bolden(1877-1931),他是一位理发师。他演奏短号并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组成了一个乐队。他可能是第一个将根源、粗糙的布鲁斯与传统乐队音乐结合起来的人,这一步在爵士发展史上意义重大。
Bolden在Mardi Gras的一次*演出时因精神病发作而被收治,余生在一家收留顽固患者的精神病院度过。据说他曾灌录了唱片,但迄今无法证实。我们所了解的他的音乐来自于另外一些在年轻时曾听过他演出的音乐家们的回忆。
Bunk Johnson(1889-1949)曾在Bolden的最后一支乐队里吹过第二短号。在他生命最后十年,人们之所以能对新奥尔良古典爵士乐重新产生兴趣,其中居功至伟的便是Bunk Johnson。他是一位杰出的讲故事能手,个性丰富多彩。新奥尔良的传奇故事大部分与他有关,但由他亲口讲出的基本上以夸张的成分居多。
许多人包括一些资深的爵士乐迷都相信早期的爵士音乐家都是自学成才的天才,认为他们既不识谱又没上过一天音乐课。这种说法浪漫有余,可是谬之千里。几乎所有早期爵士乐中重要人物至少在正统音乐基础方面都是很扎实的,有些造诣还要更深。
虽然如此,他们在乐器使用上的创新精神仍是独具的。最显著的例子要数Joseph O1iver(1885-1938)(绰号"国王"),他是个短号手及乐队领袖。他曾使用过能找到的各种东西,包括饮水杯、装沙子的桶、及浴缸塑料水塞之类的东西来使他的短号吹出多种音色变化。Freddie Keppard(1889-1933)是O1iver的主要竞争对手,Keppard不用弱音器材,这使他可以以作为新奥尔良最嘹亮的短号手而自豪。Koppard也是第一个将爵士乐带到美国其它地区的新奥尔良人,1915年,他与Original Creole管弦乐队合作在纽约表演轻歌舞剧。
爵士乐北上
到1912年左右,典型爵士乐队的乐器包括短号(或小号),长号、单簧管、吉他、低音提琴及鼓。(因为不便搬运,所以很少使用钢琴)。早期爵士现在给人的印象是班卓琴和大号比较突出,实际上爵士乐队开始使用它们还是后来几年的事,这是因为早期的录音技术还不能对声音更轻柔的吉他和低音提琴进行拾音。
在当时的爵士乐队中担任领奏的是短号,长号与其在低音区以滑音方式与其作和弦呼应,单簧管在两者中作修饰性的演奏。在爵士乐中最早作即兴演奏的是单簧管手,Sidney Bochet(1897—1959)就是其中一位。他不到十岁就是熟练的乐手了,后来他转向以演奏高音萨克斯为主。他也是第一个在国外扬名的爵士音乐家。1919年他访问了英格兰和法国,1927年他访问了莫斯科。
大多数的爵士乐手声称他们的音乐没有除了拉格泰姆(ragtime)及切分音之声(syncopated sounds)以外的其它名字。首先使用爵士(jazz)这个词的是长号手Tom Brown的乐队,他是来自于新奥尔良的一个白人。他于1915年在芝加哥使用了这个词。这个词的来源不明,其最初的含义一直是众说纷纭。
第一个使用“爵士”这个词并使之流传不衰的的乐队也是一支白人乐队,而且也来自新奥尔良,这就是“Original Dixieland爵士乐团” (OriginaI Dixieland Jass Band)。这个乐团在1917、1918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动,他们多少算是第一支灌录唱片的爵士乐队。这支乐队的成员绝大部分都曾在“老爸”Jack Laine(1873-1966)的乐队里干过。Jack Laine是一个鼓手,被认为是第一个白入爵士乐手。不管怎么说,在新奥尔良的音乐融合特征比较明显。有一些肤色不太黑的非裔美国人“混”进了白人乐队。
到了1917年,许多重要的爵士乐手离开了新奥尔良到北方去,这里面有白人也有黑人。其中的原因并不是新奥尔良臭名昭著的*的关闭,简单地说不过是经济方面的原因。欧洲大战使美国的工业欣欣向荣,这些乐手和那几百万工人一样涌向北方,在那里有保障可以找到一个更好的工作。
小路易斯和“国王”Joseph O1iver
“国王”Joseph O1iver于1918年移居芝加哥。他原来在老家最好的一支乐队里,为填补他的空缺,他推荐了18岁的Louis Armstrong(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比他年长的人都叫他“小路易斯”,他生于1901年8月4日,家境在新奥尔良的黑人中也算是赤贫。他最早的音乐活动是组织了一个男孩四重唱小组在街上唱歌讨钱。后来他卖过煤炭也在防洪堤上干过。
louis Armstrong的第一次音乐课是在感化院中上的,他是因为于1913年新年除夕用一只旧手*向大街上放空包弹而被送进感化院中度过18个月。当他从感化院中出来的时候,他的音乐水平已足够在市里的乐队中找份活。第一个发现这个年轻人的音乐天分的成名音乐家是“国王”Joseph Oliver,他给路易斯上音乐课并被其崇拜。
Creo1e爵士乐团
当奥里佛邀请阿姆斯特朗加入他在芝加哥的乐队时,芝如哥成已为新的世界爵士中心。虽然纽约是“Original Dixieland爵士乐团”(ODJB)取得巨大成功的地方,由他们引起的随乐跳舞的风气一时之兴,但是在纽约的乐队好像只继承了ODJB的杂耍风格,而没有学到其音乐上的精髓。他们只是模仿而已(第一个也是最成功的是Ted Lewis)。当时在纽约的南部乐手也少得可怜,所以不能带来新奥尔良的纯正风格。
但在芝加哥情况则有所不同,其中有大量来自新奥尔良的乐手。禁酒令刚刚废除,这所城市的夜生活可谓丰富多彩。在这里比别的乐队都好一大截子的是“国王”Joseph Oliver的“Creo1e爵士乐团”(Creo1e Jazz Band),特别是在Louis Armstrong于1922年来芝加哥以后。这支乐团代表了新奥尔良古典爵士合奏风格的最后辉煌,也预兆着新的风格的开始。除了这两个短号手,乐团中另外的明星包括Dodds兄弟,即单簧管手Johnny Dodds(1892—1940)和鼓手Baby Dodds(1898-1959)。Baby Dodds给爵士乐的鼓节奏的微妙及内在动力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与另一个新奥尔良出生的鼓手Zutty Singleton(1897—1975)一起,他给爵士鼓演奏带来了“摇摆”的概念。但是摇摆乐的“传教士”毫无疑问仍是Louis Armstrong。
第一张爵士乐唱片
“Creo1e爵士乐团”于1923年开始灌制唱片,虽然这不是第一支灌制唱片的新奥尔良黑人乐团,但却是最好。他们的唱片在全国广为发行,乐团对于其它乐手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在此两年前,长号手Kid Ory(1886—1973)的“阳光管弦乐团”(Sunshine Orchestra)成为第一个灌制爵士乐唱片的乐团,但是他们是在一家不起眼的加利福尼亚公司灌制的,该公司不久破产,他们的唱片因此很少被人听到。
也是在1923年,“新舆尔良节奏之王”(New Orleans Rhythm Kings)——一支活跃在芝加哥的白人乐团开始录制唱片。这支乐团在音乐上远比以前的“Original Dixieland爵士乐团”复杂。在一次录音中,他们聘用了来自新奥尔良的著名的钢琴手兼作曲家绰号为“果冻卷”(Jelly Roll)的Ferdinand Morton。同年,Ferdinand Morton也开始了自已唱片的录制。
“果冻卷”Ferdinand Morton
Ferdinand Morton在1938年为美国国会图书馆所录制的一系列唱片成为了解早期爵士的宝藏。他非常复杂,此人自负、野心勃勃,夸张一点说,他还是个骗子、皮条客、赌徒,但他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钢琴手和作曲家。他的最大才能可能在于组织乐队及编曲。他于1926年到1928年率他的“红辣椒”乐团(Red Hot Peppers)录制的一系列唱片连同Josheph O1iver的唱片可以说是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最辉煌时期的见证,是爵士乐伟大成就的一部分。
Louis Armstrong在纽约以及大乐团的诞生
对于富于创造力的天才Louis Armstrong来说,传统无疑就像一道紧箍咒。在1924年后期他接受了纽约最具声望的黑人乐队领袖Fletcher Henderson(1897—1952)的邀请,辞别了Joseph O1iver。Fletcher Henderson的乐团在纽约位于百者汇的Roseland舞场演出,这是第一个在爵士乐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乐团。
第一支大乐团从当时的标准舞乐团发展而来,组成是由三把小号、一把长号、三支萨克斯、其它簧片乐器均为两件,钢琴、班卓琴、低音乐器(低音提琴或低音铜号)、鼓。这些乐团都是依谱演奏(编曲谱或“曲表”),但是也给予作为重头人物的独奏乐手以创造发挥的自由,可以不依曲谱演奏。
虽然Fletcher Henderson的乐团在当时一枝独秀,但在Louis Armstrong加入时,乐团还是在节奏上显得不大平滑、灵活性不够。录音中他那流畅优雅的独奏听起来就像一颗钻石放在了锡座上。
Louis Armstrong的风格特点在当时就己发展成熟。他第一个在小号上奏出了极动听、极吸引人的音乐。他在曲调上的创造性发挥令人耳目一新但又合乎逻辑。在节奏上表现出的平衡性(爵士乐手称为“点儿”—time)使其他乐手的演奏与他相比无不显得僵硬笨拙。
他对于其他乐手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是Fletcher Henderson并没有给他以许多的独奏表现机会,这可能是他认为他为之演奏的白入舞客尚没有准备接受Louis Armstrong的创新风格。在乐团中呆的这一年中,Louis Armstrong从风格上改造了这只乐队,后来最终全美国的大乐团的风格都因其而得到改造。
F1etcher Henderson乐队的主要编曲者Don Redman(1900-1964)听到了Louis Armstrong的吹奏并记下了谱。另一位萨克斯手Co1eman Hawkins在与Louis Armstrong合作后也发展了自己的萨克斯吹奏风格,从而成为未来十年中的萨克斯演奏指路人。
在纽约的时候,Louis Armstrong也曾与Sidney Bechet,Bessie Smith(1894-1937)合作录过唱片,后者是最伟大的布鲁斯歌手。1925年,Louis Armstrong回到芝加哥,开始以自己的名义和一个小乐队“热力五入组”(Hot Five)录制唱片,乐队成员包括他的妻子——弹钢琴的Lil Hardin Armstrong(1899—1971),长号手Kid Ory1,单簧管手Johnny Dodds,吉他手Johnny St.Cyr.。他们的第一张唱片着力突出了比Louis Armstrong个人,首先是在美国,然后是全世界,成为在乐手中引起轰动的专辑。可以说如果没有电唱机,爵士乐的传播乃至其全面的发展都是不可能的。
“国王”路易斯
“热力五人组”(The Hot Five)严格地说是个录音乐队。因为对于每首作品,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在不同的场合下都演奏过,其中包括在剧院的乐池中。他的技艺日臻精进,终于在1927年,他从吹短号转而吹更嘹亮的小号。他偶尔也会一展他那独一无二的豆沙歌喉,但只是求其新奇而己。1929年他的歌喉的流潜质一露峥嵘,当时他回到纽约参加了一出音乐剧的演出,其中演唱了著名的歌曲“Ain't Misbehaving”(“不是瞎胡闹”),而且演奏了钢琴手“胖子”Thomas Waller(1904—1943)所写的著名曲子。他因此成爵士乐中的器乐家、歌手、表演家。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艺术上的顶峰是在随后的一年与另一位钢琴手Earl Hines(1903—1983)合作时达到的。“老爸”Earl Hines是第一个与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水平相当的合作者,两人在灵感上互相激励。由于两人的合作而产生了几首真正的爵士乐代表作,包括《West End Blues》及二重奏《Weatherbird》。
爵士时代
路易斯在二十年代的乐坛上一时风头无二。实际上,他一手促成了当时及以后的爵士音乐语汇的形成。但是爵士时代的大部分爵士乐都是由那些年轻人用班卓琴及萨克斯奏出的活泼舞曲,他们对于布鲁斯或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音乐理解甚少。尽管如故,这个快乐舞曲时代所产生的音乐中,还是有令人吃惊的一部分含有真正的爵士元素。
Paul Whiteman——爵士之王?
作为乐队领袖,最有名的当属Paul Whiteman(1890—1967)他被称为爵士之王。但颇有讽刺意味的是,他的第一个取得成功的乐团根本不演奏爵士乐,他后来领导的乐团演奏爵士乐也少得可怜。不过这些乐队演奏的舞曲极其精彩。由于Paul Whiteman出手阔绰,吸引了一些最好的白人乐手为他的乐队作曲及演奏。从1926年起,Paul Whiteman有时给一些受爵士乐影响的乐手一些独奏机会,这些人有短号手Red Nicho1s、小提琴手Joe Venuti、吉他手Eddie Lang(1904—1933)、“Dorsey兄弟”乐队的长号兼小号手Tommy(1905—1956)、单簧管及萨克斯手Jimmy(1904—1957),这些人后来都各自组成了自己的乐队。
1927年,Whiteman接纳了Jean Go1dtte的爵士乐队的主要乐手,其中有一位年轻的短号手(有时也弹钢琴),他是一位难得的天才作曲家,这就是Bix Beiderbecke(1903—1931)。Bix十分抒情、个人化的音乐加上他的早夭使他成为第一个(也是最持久的)爵士乐传奇人物。他的浪漫化人生成为一本书和一部电影的灵感之源,但是两者与真实情况皆相去甚远。
Bix创造力最旺盛时期,他最好的私人朋友也是他在音乐上最好的朋友当属萨克斯手Frank Trumbauer(1901—1956),人们亲呢地将两者称为“Bix和Tram”。如果没有两人精彩的呼应及独奏演出,Whiteman乐队所灌录的唱片就可能是白开水一杯,十分乏味。
Beiderbecke的遗产
Bix苦乐参半的抒情风格影响了许多心怀抱负的爵士乐团,其中就有所谓的“奥斯汀中学帮”,这是一群有天分的芝加哥青年人,其中只有寥寥几人真的上过奥斯汀中学。这些人中的一些到了摇摆舞时代后出现了几个热心的倡导者,其中有鼓手Gene Krupa(1909—1973)、Dave Tough(1908—1948)、单簧管手Frank Teschemacher(1905—1932)、萨克斯手Bud Freeman(1906—1991)、钢琴手Joe Sullivan(1906—1971)、Jess Stacy(1904—);吉他手兼企业家Eddie Condon(1905—1973)。与他们同时代的人,有时还是并肩战斗的战友有单簧管天才Benny Goodman(1905—1986)和稍为年长的Mezz Mezzrow(1899—1972),后者在1946年出版了自传《Really the B1ues》(《真正的布鲁斯》),其中虽然有不甚确切的地方,但仍不失为最好的爵士乐专著之一。
Trumbauer,虽然声名不及Bix,但受他影响的音乐家人数比起受Bix影响的人数不算少,其中有爵士乐史上最伟大的萨克斯手Benny Carter(1907—)及lester(Prez)Young(1909—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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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19 12:19
我就在想,明明百科有词条的为什么还问呢?
我也是学中文的,你也知道篇幅越小越难评论,这个文的篇幅实在XXOO,他对文学的影响呢。。。。哎,找了个评论,看看吧。
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
译 序
一
20世纪是美国小说的黄金时代。一百年来,巨匠辈出,名著如林。自辛克莱·刘易斯于1930年首次为美国赢得诺贝尔文学奖以来,先后又有赛珍珠、福克纳、海明威、斯坦贝克、莫里斯等小说家获奖。谁料到,1998年,纽约文学出版界巨擎兰登书屋回顾本世纪英语小说的成就,由负责编选世界文学经典的“现代文库”编委会选出20世纪最佳小说一百部,高踞榜首的是爱尔兰小说家詹姆斯·乔伊斯的划时代巨著《尤利西斯》,其次便是美国小说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所著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在20世纪美国小说中,《了不起的盖茨比》自然就是首选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篇幅不长,与《尤利西斯》相比,仿佛是个“侏儒”,膺此殊荣,自然引起评论界议论纷纷,为诸多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叫屈。好在自由世界文学评论中,历来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现代文库”的评价并非“一花独放”,从此确立了这一百部小说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但是,这至少不失为一家之言,而且也并非“空穴来风”。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的小说界群星灿烂,各放异彩。西奥多·德莱塞出版了一部又一*篇巨著,1925年又发表了他的代表作《美国悲剧》。同年4月,《了不起的盖茨比》在纽约问世,著名诗人兼文艺评论家艾略特立刻称之为“美国小说自亨利·詹姆斯以来迈出的第一步。”艾略特是以苛刻闻名的批评家,因此我们就不难领会这评价的分量了。但是,这部杰作并没有给作者带来他所追求的名和利。直到1940年,他贫病交迫、溘然长逝10年以后,《了不起的盖茨比》和他的其他作品在美国和西欧才重新引起人们的重视,同时评论家和学者们也纷纷做出了新的高度评价。《了不起的盖茨比》逐渐成为美国大学和中学英文课的必读书,今日则更是家喻户晓的美国文学经典了。
二
这部被如此看重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是怎样一部小说呢?从故事情节的层次说起吧。青年军官杰伊·盖茨比出生于美国中西部一个普通农家,他英俊聪明,耽于浪漫的好梦。他在南方一个大城市驻防时,和一个“大家闺秀”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出征欧洲期间,美丽风流的未婚妻却嫁给了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
盖茨比复员归国,在纽约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旧爱。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赶时髦迁居大纽约*岛豪宅,盖茨比便在其海湾对面买下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经常举行盛大的晚会,等待机会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重温旧梦。久别重逢,黛西深为盖茨比忠贞的爱情所感动,也为他的财富动心。汤姆发现两人间的隐情后,在纽约寻衅摊牌,当众揭露盖茨比靠私酒买卖暴富。盖茨比不甘示弱,坦陈两人间五年不渝的爱情,要求黛西跟他走,黛西却拒绝和粗鄙不忠的丈夫分手。黛西驾车从纽约回家途中,心绪不宁,撞死了汤姆的*威尔逊太太。盖茨比决心为她承担罪责。汤姆谎称驾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杀了盖茨比。
“三角恋爱”的模式在中外小说史上屡见不鲜。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由于富有的第三者的介入而分手,结果造成悲剧,也不在少数。19世纪英国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的杰作《呼啸山庄》就是一个例子。可是,在天才作家的笔下,一个言情小说的平常模式却被点化成一个“高贵的野蛮人”心灵承受最深刻的苦难的戏剧和景象、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即受难”的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基本情节也属于同一个模式,菲茨杰拉德的天才却将一个并无多少罗曼蒂克色彩的“三角关系”点化成为一个独特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灵魂受难的缠绵悱恻的悲剧。
三
盖茨比有什么“了不起”?
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
实际上长岛西卵的杰伊·盖茨比来自他对自己的柏拉图式的理念。他是上帝的儿子……因此他必须为他的天父效命,献身于一种博大、庸俗、华而不实的美。
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那些无法形容的憧憬和她短暂的呼吸就结合在一起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
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并不是由于她本人的过错,而是由于他的幻梦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
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
为了抱着一个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他一定透过可怕的树叶仰视过一片陌生的天空而感到毛骨悚然,同时发觉一朵玫瑰花是多么丑恶的东西,阳光照在刚刚露头的小草上又是多么残酷。
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四
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说过:“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会纵乐、最绚丽的时代,关于这个时代将大有可写的。”他所大写特写的正是这个时代,并且将它命名为“爵士时代”,因此人们往往称他为“爵士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
菲氏并不是一个旁观的历史学家,他纵情参与了“爵士时代”的酒食徵逐,他完全溶化在自己的作品之中。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栩栩如生地重现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生活气息和感情节奏。但更重要的是,在沉湎其中的同时,他又能冷眼旁观,体味“灯火阑珊,洒醒人散”的怅惘,用严峻的道德标准衡量一切,用凄婉的笔调抒写了战后“迷惘”的一代对于“美国梦”感到幻灭的悲哀。不妨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仅是“爵士时代”的一曲挽歌,一个与德莱塞的代表作异曲同工的美国的悲剧,也是作家本人“灵魂的黑夜”的投影,“在那里永远是凌晨3点钟。”
小说家以凝炼而富有浓郁抒情气息的语言,画出“爵士时代”一个“美国梦”从鼓乐喧天到梦碎人亡的悲哀,情节、人物、对话、场景、主题等等熔铸成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正如同时代中国小说家沈从文所说,一座希腊小庙,“精致、结实、匀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
五
但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写的不仅是“美国梦”幻灭的悲哀。它也写了“人类最后的也是最伟大的梦想”的顽强生命力,盖茨比虽九死而不悔的追求就是它最好的印记。
小说是这样结束的: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极乐的未来。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臂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菲茨杰拉德“逆流向上的小舟”最后埋葬在马里兰州洛克维尔市一座古老的圣玛利天主教堂的墓园里。想当初,一个不甘寂寞的金发少年,梦想凭自己的锦绣才华,营造一座金碧辉煌的地上天堂,享尽人间赏心乐事。曾几何时,贫病交迫,梦碎酒醒。他身不由己来到这个角落安息,和他的红粉佳人分享一抔黄土和永恒的寂寞。墓碑前地面一块碑石上镌刻的正是这部杰作的最后一句。无独有偶,一个当代“美国梦”的巨人、电脑大王比尔·盖茨,也将这一句镌刻在华盛顿州豪宅图书室内的顶板上,作为“逆水行舟”的座右铭。
其实我觉得,貌似生活思想上影响大于文学影响。
“美国小说自亨利·詹姆斯以来迈出的第一步。”。
这个```这个```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12:19
爵士时代
弗兰西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于1896年9月24日出生在美国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一个商人家庭。他在中学时代就对写作产生了兴趣,在普林斯顿大学学习期间也热衷于为学校的刊物和剧社写稿,1917年辍学入伍后,更在军营中开始了长篇小说的创作。1918年,在亚拉巴马的蒙哥马利附近驻扎期间,菲茨杰拉德爱上了18岁的南方少女泽尔达•赛尔,对以写作来获得成功有了比以往更强烈的渴望。退伍后,他继续坚持写作,终于在1920年发表了第一*篇小说《天堂的这一边》。
《天堂的这一边》的出版让不到24岁的菲茨杰拉德一夜之间成为了美国文坛一颗耀眼的新星。一个星期后,他与泽尔达在纽约结了婚。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年轻,迷人,拥有金钱和名望,是一对令人艳羡的金童玉女。他们活跃于纽约的社交界,纵情地享受爱情、年轻的生命以及成功的欢乐,过着夜夜笙歌、觥筹交错的生活,后来又长年在欧洲居住。但由于讲究排场,挥霍无度,他们的生活渐渐捉襟见肘。泽尔达因精神病多次发作被送进精神病院,菲茨杰拉德也染上了酗酒的恶习。1940年12月21日,菲茨杰拉德因为心脏病突发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
在二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中,菲茨杰拉德发表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夜色温柔》和《最后一个巨头》等长篇小说,以及一百六十多篇短篇小说。其中1925年出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菲茨杰拉德写作生涯的顶点。这部小说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财富和成功掩盖下的未被满足的*,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深刻地揭示了角色性格的矛盾和内心的冲突,同时也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菲茨杰拉德杰出的才华和写作技巧。《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誉为当代最出色的美国小说之一,确立了菲茨杰拉德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菲茨杰拉德创造力最旺盛的时期是美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了(1918),经济大萧条(1929)还没有到来,传统的清教徒道德已经土崩瓦解,享乐主义开始大行其道。用菲茨杰拉德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菲茨杰拉德称这个时代为“爵士乐时代”,他自己也因此被称为爵士乐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由于他本人也热情洋溢地投身到这个时代的灯红酒绿之中,他敏锐地感觉到了这个时代对浪漫的渴求,以及表面的奢华背后的空虚和无奈,并在他的作品中把这些情绪传神地反映出来。在他的笔下,那些出入高尔夫球场、乡村俱乐部和豪华宅第的上流社会的年轻人之间微妙的感情纠葛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他们无法被金钱驱散的失意和惆怅更是无处不在。他的作品经常以年轻的渴望和理想主义为主题,因为他认为这是美国人的特征;他的作品又经常涉及感情的变幻无常和失落感,因为这是那个时代的人们无法逃遁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