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9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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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2:22
问:请问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怎样规定的?
校解析答案:①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③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95号)对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作出了如下规定:经*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从1995年1月1日起,由生产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①纳税人销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②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征税环节后,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不退消费税。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仍按海关现行规定征税。
最怕的《线性代数(经管类)》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以高分通过了,呵呵,谢谢老师,给我们的鼓励。
第一次参加自学会计专科的考试,刚查了成绩,《*经济学(财经类)》96分,《 *** 与事业单位会计》77分,《经济法概论(财经类)》65分,报了三门课程,全部通过了,好开心哦,谢谢网校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