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30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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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30 11:24
如您所述,传票通知时间即为开庭时间,建议您:不要迟到,如果确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承办法官联系!追问传票 发送时间未2014年7月16 日 开庭日期为7月23日 不是有15天举证么,请问这合理么追答您说的应该是举证期,举证期是用作要求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期限的。关于传票的送达,《民事诉讼法》136条规定,开庭三日前就可以。至于说,合理的问题,您可以将自己的想法与法官沟通,看是否有变通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