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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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6:59
1、根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责任认定标准及赔付数额认定标准不同。
法律依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整车质量(重量)小于40kg,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视为非机动车,时速在20千米以上、50千米以下,重量超过40千克的电动车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2、若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人逆行被撞后负责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自己的医药费,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被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3、若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逆行被撞后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双方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6:59
1、根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责任认定标准及赔付数额认定标准不同。
法律依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整车质量(重量)小于40kg,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视为非机动车,时速在20千米以上、50千米以下,重量超过40千克的电动车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2、若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人逆行被撞后负责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自己的医药费,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被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3、若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逆行被撞后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双方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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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责任认定标准及赔付数额认定标准不同。
法律依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整车质量(重量)小于40kg,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视为非机动车,时速在20千米以上、50千米以下,重量超过40千克的电动车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2、若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人逆行被撞后负责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自己的医药费,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被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3、若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逆行被撞后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双方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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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责任认定标准及赔付数额认定标准不同。
法律依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整车质量(重量)小于40kg,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视为非机动车,时速在20千米以上、50千米以下,重量超过40千克的电动车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2、若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人逆行被撞后负责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自己的医药费,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被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3、若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逆行被撞后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双方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